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第12批之一减刑假释案件裁定书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17 09:12:51】 【稿件来源:审监庭】 【作者:审监庭】 【关闭】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东省女子监狱提请罪犯黄杏媚等290人减刑的2018年第十二批之一减刑、假释案件已审理终结,现将减刑裁定书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可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批之一减刑案件裁定书
【打印】 | 【关闭】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