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东省番禺监狱提请罪犯马云等19人减刑的2017年第31批减刑、假释案件已审理终结,现将减刑裁定书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可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1批减刑案件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