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案例公开 > 广州中院官微案例专栏
为逃避四千元债务,她用别人收款码转移收入
【发布时间:2023-09-27 09:56:10】 【稿件来源: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作者:通讯员:孙戈 胡春燕】 【关闭】

  执行工作是让生效裁判“变现”的工作,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终实现,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最具体的环节。本案中,被执行人在签署调解书后不认账,法院判决后不自觉履行,认为一纸文书“奈我何”,岂料执行法官亲自上门“拜访”,才知道这钱不给不行了。
  调解时爽快承诺履约却百般推辞
  2022年初,王女士带着女儿小芳(均为化名)来到位于广州增城的一间理疗店做艾灸治疗,怎料在操作过程中,小芳不慎被烫伤,留下疤痕。王女士认为其女儿被烫伤店家应负全责,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就祛疤治疗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当天签订一份人民调解协议,约定涉案理疗店负责人严某(化名)在签订协议三天内一次性向王女士支付赔偿款3700元,如有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违约金1110元。
  然而,签订调解协议后,严某却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赔偿款项。为此,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严某按调解协议履约,赔偿其损失。

  不应诉不执行法官上门“一探究竟”
  案件审理过程中,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两次依法传唤严某,严某均未到庭应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严某支付赔偿款3700元及违约金1110元,合计4810元。法定履行期间届满,严某仍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通过网络查控,显示严某账户内仅有零星存款,不足以还清赔偿款,且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涉案理疗店仍在正常营业,这与严某名下账户只有极少资金的情况并不相符,明显不合常理。在联络沟通阶段,严某选择了电话不接听、消息不回复的消极处理态度。法院推测,很有可能严某已转移店里的营收。

  “店铺一直在经营,她还能跑了不成?我们去会会她!”在获取到其经营线索后,执行法官决定上门一探究竟。
  小案不小办刚柔并用巧执结
  执行法官一行人来到涉案理疗店,只见严某妆容精致,穿戴讲究,并无任何生活拮据的模样。
  一开始,严某对法官的到来还显得不以为然,然而当法官表示再不履行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时,严某开始着急了起来,但还是表示自己没有钱,还不了。
  执行法官看到店铺收银台上的收款二维码,结合此前查询到的资金信息,推想到严某这段时间应该是借用了别人的账户收款,把理疗店的营收偷偷转移。


  

  “你为了不赔偿这四千多元,还要大费周章用他人的账户收款,这不仅可能涉及违法,对你自身的资金保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你的店铺还要继续运营,诚信代表着口碑,如果你当了‘老赖’,别的客户还会信任你吗?”执行法官的话直击痛点,一举击破其心理防线。
  “法官,我明白了,我愿意现在就支付这笔赔偿款。”严某点头松口并当场履行,清偿了涉案款项。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案”办理是人民法院是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窗口,广州两级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加速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实质性化解纠纷,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