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法要闻
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发布时间:2021-07-13 09:37:18】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黄哲雅】 【关闭】

  7月12日,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在贵阳开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参加开幕式,并在生态文明法治主题论坛上作主旨报告。
  杨临萍指出,中国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国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环境诉讼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坚持生态优先,加大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最严密法治,依法严肃追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法律责任,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坚持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以司法手段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杨临萍表示,中国法院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制度机制,深化环境司法专门化审判机构、专门化司法措施、专门化审判规则建设,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落实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原则,公平公正惠益分享原则,损害担责原则以及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原则,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杨临萍指出,近年来,中国法院积极开展环境司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凝聚生态文明法治的国际共识。今年召开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一致通过了由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昆明宣言》,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贡献了中国司法智慧和司法规则。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