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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首次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2-04-01 17:43:55】 【稿件来源:】 【作者:市中院刑一庭 张卫勇】 【关闭】

 

      为试行按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案件提供实证范本,市中院刑一庭于4月1日首次按照量刑规范化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件故意伤害案。庭审结束后,公诉机关表示没有意见,被告人未表示上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进一步探索符合市中院刑事审判实际的量刑规范化程序积累了经验。
      开庭前,刑一庭召开庭务会研究、制定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庭审程序指引》,并与公诉机关、辩护人举行协调会,就具体庭审程序进行了认真商讨。庭审中,首次将量刑事实调查和量刑辩论作为独立阶段进行,使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得以充分表达和讨论,将量刑程序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从而引导公众及当事人正确认识法院判决的中立性、公正性。
      本次庭审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宣判的全过程。庭审后,刘年夫院长、王健副院长与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人大代表表示,通过旁听示范庭,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并认为这种审理方式使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是市中院将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的具体举措,应该予以积极推广适用。
       (文 :市中院刑一庭 张卫勇      摄影:市中院研究室 罗伟雄    编辑:市中院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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