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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发布时间:2012-02-16 08:45:49】 【稿件来源:】 【作者:市中院费红华、从化法院徐妍】 【关闭】

 

 

  

  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从化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全国模范法院是在全国优秀法院基础上评选的法院系统最高荣誉,每四年评选一次,此次全国仅39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这是广州法院首次获此殊荣。
  2月14日,从化法院姜耀庭院长代表从化法院领奖归来,市中院政治部领导及从化法院党组成员赴机场迎接。市中院召开会议热烈祝贺从化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市中院院长刘年夫及在家的院领导、从化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从化法院姜耀庭院长汇报了参加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的情况。刘年夫院长指出,从化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的称号,既是从化法院的光荣,也是广州两级法院的光荣。在从化法院几任院长及班子的领导下,从化法院全体干警同心同德,艰苦奋斗,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各项工作整体发展,三位一体调解模式、诉前联调等工作受到省法院郑鄂院长肯定,主动执行工作机制从从化法院走向全国。全市法院要开展向全国模范法院学习活动,掀起向从化法院学习的热潮。荣誉来之不易,要保持荣誉更需长期的努力。当前全省法院的工作重心已经由争当排头兵转到当好排头兵上来,从化法院要将获得全国模范法院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围绕当好排头兵这一目标,改革创新、领潮争先,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全市、全省、全国法院发挥标杆作用。
                    (文:市中院费红华、从化法院徐妍 摄影:市中院罗伟雄、从化法院曾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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