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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2011年度办理代表建议优秀单位”
【发布时间:2012-02-27 17:01:37】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市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高质量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市中院领导对人民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监督、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重要窗口和途径。在市中院各部门(特别是具体承办代表建议的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立案庭、民三庭、行政庭、民五庭、执行局等)大力支持配合,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下,市中院不断提高人民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表扬2011年度履职积极代表、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建议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市中院在全市120多个代表建议办理单位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11年度办理代表建议优秀单位”。    (市中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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