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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涉诉资产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启动仪式隆重举行
【发布时间:2011-07-13 13:06:08】 【稿件来源:司法行政装备处】 【作者:康艳红 郑文斌】 【关闭】

 

  7月12日,市中院涉诉资产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启动仪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涉诉交易大厅隆重举行。启动仪式由市中院主办,广州产权交易所承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邬毅敏到场作指示。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树坚出席启动仪式。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波,广州产权交易所总裁李正希致辞。当天出席启动仪式的还有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广州产权交易所等单位的领导和同志。

  王海波副院长在致辞中说,推进涉诉资产进场交易,是近年来我市法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的一项重大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涉诉资产司法拍卖宗数及拍卖金额已高居全国省会城市首位。为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法院司法委托拍卖在阳光运行,市中院一直积极探索推动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的全力推动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等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市法院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工作经5年筹备后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6月,市中院正式出台《关于涉诉资产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拍卖、变卖暂行办法》,规定:我市法院审判、执行中的拍卖、变卖财产和外地法院委托市中院选定拍卖机构拍卖本市辖区内的标的,均应统一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

  通过此项机制创新,实现了司法委托与审判执行部门及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更大程度的分离,使涉诉资产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外来因素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切实提高涉诉资产拍卖成交率,进一步杜绝 “暗箱”操作,更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我市法院将以涉诉资产实现进场交易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改进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和规范审判执行涉诉资产处理程序,使司法拍卖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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