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伯涛连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发布时间:2003-01-23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在今天(1月20日)下午举行的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 吕伯涛当选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另讯: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卢钟鹤当选为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钟启权、佀志广、李兰芳(女,满族)、张凯、李近维、汤维英、王宁生、黄伟鸿当选为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林惠俗(女)当选为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黄华华当选为广东省省长,李鸿忠、汤炳权、许德立、游宁丰、李容根、谢强华、雷于蓝、宋海(满族)当选为广东省副省长;
张学军当选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向大会所作工作报告摘要
五年受理案件273.85万件 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报告指出,1998年初换届以来,针对广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逐年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的客观形势,广东省法院确立了以深化改革提高审判效率,以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司法公正,以强化教育监督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项工作水平,为广东省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工作思路。全省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3.85万件,办结268.56对万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6300.7亿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103.2%、108.7%和344.4%。其中2002年共受理案件6858O1件,办结632923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345.7亿元,分别比1997年增长了64.2%、78.9%和160.9%。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结案数年均增长11%,法官人均结案数年均增长11.4%。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至去年上半年,法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33%,比1997年提高了21.6个百分点;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先后有8个法院、10名法官被最高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有31人(次)被授予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吕伯涛指出,五年来广东全省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是与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分不开的。
采取有力措施 逐步解决问题和困难
报告还指出,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案件逐年大幅增多,去年机构改革全省法官人数比上年减少了932人,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法官职业化建设任重道远,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边远山区法院法官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已出现青黄不接现象;队伍整体素质与审判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少数法官职业道德较差,审判作风不端正,执法水平不高;极个别干警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谋取私利,枉法裁判,败坏了法院形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审判和执行工作,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部分法院办公条件较差,办案经费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各级法院将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 法院工作水平再提高
今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向前推进,必将对法院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吕伯涛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全省法院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法院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实现法院工作规范化为主线,以深化法院工作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实施法院信息化为手段,以强化基层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广东省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二是全面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引导和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协调发展。三是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力争在广东省率先解决"执行难"问题。四是全面深化各项法院改革,促进审判工作的公正和高效运行。五是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六是大力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转载广东法院网)
另讯: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卢钟鹤当选为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钟启权、佀志广、李兰芳(女,满族)、张凯、李近维、汤维英、王宁生、黄伟鸿当选为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林惠俗(女)当选为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黄华华当选为广东省省长,李鸿忠、汤炳权、许德立、游宁丰、李容根、谢强华、雷于蓝、宋海(满族)当选为广东省副省长;
张学军当选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向大会所作工作报告摘要
五年受理案件273.85万件 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报告指出,1998年初换届以来,针对广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逐年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的客观形势,广东省法院确立了以深化改革提高审判效率,以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司法公正,以强化教育监督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项工作水平,为广东省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工作思路。全省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3.85万件,办结268.56对万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6300.7亿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103.2%、108.7%和344.4%。其中2002年共受理案件6858O1件,办结632923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345.7亿元,分别比1997年增长了64.2%、78.9%和160.9%。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结案数年均增长11%,法官人均结案数年均增长11.4%。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至去年上半年,法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33%,比1997年提高了21.6个百分点;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先后有8个法院、10名法官被最高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有31人(次)被授予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吕伯涛指出,五年来广东全省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是与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分不开的。
采取有力措施 逐步解决问题和困难
报告还指出,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案件逐年大幅增多,去年机构改革全省法官人数比上年减少了932人,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法官职业化建设任重道远,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边远山区法院法官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已出现青黄不接现象;队伍整体素质与审判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少数法官职业道德较差,审判作风不端正,执法水平不高;极个别干警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谋取私利,枉法裁判,败坏了法院形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审判和执行工作,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部分法院办公条件较差,办案经费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各级法院将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 法院工作水平再提高
今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向前推进,必将对法院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吕伯涛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全省法院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法院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实现法院工作规范化为主线,以深化法院工作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实施法院信息化为手段,以强化基层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广东省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二是全面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引导和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协调发展。三是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力争在广东省率先解决"执行难"问题。四是全面深化各项法院改革,促进审判工作的公正和高效运行。五是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六是大力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转载广东法院网)
![]() |
【打印】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