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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召开特邀咨询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3-02-24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肖扬发表讲话 姜兴长李国光张军江必新李玉成苏泽林出席


  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五次特邀咨询员座谈会,向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的国内部分知名专家学者通报人民法院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听取专家学者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商人民法院建设和发展大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出席座谈会并发表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兴长主持座谈会并简要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稿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起草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江必新,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出席了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介绍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实施情况和今后司法改革的初步设想。
  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马克昌、王厚德、王利明、王家福、尹东年、左连璧、江平、孙琬钟、李庆云、吴志樊、应松年、杨慧珠、陈光中、郑成思、高铭暄、崔敏参加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各位特邀咨询员对于人民法院五年来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并就如何改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深化法院改革和加强队伍建设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积极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座谈会上讲了话。他说,九届全国人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运用于自身工作实际,建立了特邀咨询员制度。几年来,各位特邀咨询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提供了许多有重要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人民法院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发生深刻变化,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的经济和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特邀咨询员为人民法院提供了丰富的智力支持和有力的理论保证,帮助人民法院积极应对司法实务面临的新情况,掌握和运用法学领域的新知识,实现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新突破。实践证明,特邀咨询员制度的建立,使人民法院与各有关工作部门和理论界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沟通更加及时。认真听取特邀咨询员的意见和建议,已经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形成重大决策的工作程序和重要环节。
  肖扬说,“公正与效率”主题的提出,使人民法院工作进入了一个新境界,进一步开阔了工作空间,完善了指导思想。几年来,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坚持为党和国家大局,为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坚持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坚持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行法院改革;坚持立足于本国实际,积极借鉴外国有益经验,注重司法文明建设。五年来的实践表明,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按照这个指导思想,审判工作创造了新业绩,队伍建设实现了新进展,法院改革积累了新经验,为人民法院今后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
  肖扬介绍说,几年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注重加强对全国各级法院审判工作以及其他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注重总结审判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有关司法政策。在刑事审判领域,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打整治斗争部署的同时,坚持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律原则,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严之有度、宽之有边,宽严相济、适度裁判;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无罪不判,注意司法领域中的人权保护,保证无罪的公民不受刑事追究;做到严格依法,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使惩治刑事犯罪始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健康进行。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中,依法制裁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在民事审判领域,要求严格执行法制统一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居中裁判原则和平等保护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和合法经营提供司法保障,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涉外审判领域,坚决落实关于涉外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按照非歧视原则,平等保护中外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执行工作领域,要求进一步完善高级人民法院对辖区内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体制,对跨地区的案件实行委托执行、提级执行或指令执行,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优先予以执行,维护法制尊严和社会稳定。
  肖扬强调,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是人民司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巨大动力和不竭源泉。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司法改革的要求以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各位专家学者的鼎力支持下,制定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改革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深化了审判方式、审判组织、审判管理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了诉讼制度,促进了审判机制的创新,进一步完善法官制度,建立了司法援助制度,规范了司法活动秩序等等,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体制改革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肖扬强调,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为组织保证,什么公正与效率,什么审判质量的提高,什么法院改革都无法实现。在队伍建设方面,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德才兼备原则,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从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出发,针对我国法官队伍的现状,提出了法官职业化的重大命题,按照法官法的要求,严格职业准入,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树立职业形象,加强职业保障,完善职业监督,着眼长远,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肖扬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些司法政策和工作原则的形成,是建立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过程中不断加强对立法本意的准确理解和把握,不断总结审判实践的丰富经验基础之上的,是广大法官不断进行理性思考和科学概括的结果,是广大法官和专家学者共同创造的宝贵财富。
  肖扬最后说,最高人民法院的特邀咨询员制度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创新,最高人民法院将随着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调整特邀咨询员队伍的构成,更好地发挥这项制度和这支高素质队伍的重要作用。
  最高法院领导听取专家学者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商人民法院建设和发展大计。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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