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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打方针 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时间:2003-02-25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长期任务。1997年至200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4万件,比前五年增长9.2%,判决罪犯304万人,增长12.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含死缓)86.8万人,占罪犯总人数的28.5%。
  几年来,全国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认真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以及涉枪、涉毒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五年来,共审结这类刑事案件138万件,比前五年增长35.2%,判决罪犯147万人,增长6.4%。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转载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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