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3-03-11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受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向大会报告了常委会的工作。他希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
江泽民、胡锦涛、李岚清、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李鹏从六个方面报告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一、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二、监督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三、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四、对外交往开拓了新的局面;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人大工作宣传报道不断拓展;六、常委会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大会执行主席王兆国主持会议。
(来源:新华社)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
江泽民、胡锦涛、李岚清、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李鹏从六个方面报告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一、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二、监督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三、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四、对外交往开拓了新的局面;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人大工作宣传报道不断拓展;六、常委会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大会执行主席王兆国主持会议。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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