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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5年立法27项
【发布时间:2003-03-28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李善培昨日向大会作报告。


  人大常委会办理的

  部分“民心议案”

  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公交车辆网线配置及站场建设

  第二劳教所搬迁

  “麻雀学校”改造

  劳动力市场建设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李善培向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998年至今,本届常委会新制定法规27项,修改法规2项,废止7项。在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改进审议方式,新立法规草案一般经常委会会议审议两次以上再付诸表决;设立了法制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草拟技术规范》等。

  常委会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2000年对国务院和省社会保险方面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到年底全市养老保险覆盖面已超过95%;2002年对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执行规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引起市区(县级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

  监督政府民主科学决策和依法管好钱、用好钱。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则》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办法》,针对一些重大问题要求市政府认真查处及详细报告查处结果,使一些问题得到纠正和解决。

  五年来,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共20854件(次),办复率达87%。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86项,作出了有关决议、决定67项。共任命、决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8名,免职192名,撤销职务8名。

  五年来,代表提出的议案经人大会议主席团决定列入常委会审议的共23件(合并为15件),常委会已全部审议通过;代表提出的建议共1305件,已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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