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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实施新的《商标条例》
【发布时间:2003-04-07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香港特区政府4月3日公布,新的《商标条例》立法程序完成后,将于4月4日起生效。新《商标条例》将取代上世纪五十年代制定的现行《商标条例》。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署长谢肃方3日说,新条例将有助香港迈向知识型经济体系,扩大商机,以提升香港在全球经济的竞争力。新条例的生效标志香港的知识产权制度,朝着完全符合国际标准迈出了重要一步。新条例将为香港创造更佳的营商环境,并为商标提供更高的保障。

  据介绍,新《商标条例》主要包括5方面的内容。一是简化商标注册的程序,使其过程更有效率和简便;二是大幅调低商标注册的费用;三是扩大可注册成为商标的标记范围,允许声音和气味的标记注册;四是简化商标的发牌和转让程序;五是为商标提供更高保障,例如加强商标拥有人对侵权者采取行动的权利,以及加强保障知名商标。

  谢肃方说,预计今年年底将可进行网上办理商标注册的申请,这是知识产权署推行电子商业的多个措施的首项。此外,网上查阅专利和注册外观设计的资料库,以及在网上进行相关的注册申请,也将于今年年底投入服务。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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