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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命案主犯乔燕琴一审被判处死刑
【发布时间:2003-06-11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李海婴死刑、缓期2年执行,钟辽国无期徒刑。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

同日,孙志刚案涉及的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等6人,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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