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为基本依据——河北进一步规范法官职业纪律
【发布时间:2003-08-18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本报石家庄8月17日电 为使对法官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河北高院近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把法官法关于法官职责、义务的规定作为法官队伍建设的基本标准,把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作为法官职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基本依据。
河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活动中,组织广大法官对法官法的条文和精神进行一次再学习、再认识,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从根本上讲,认真履行法官法规定的法官职责和义务,公正、高效地完成人民法院承担的各项任务,弘扬先进的司法文化,就是在司法领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认真履行法官法规定的法官职责和义务,狠下决心,加大力度,坚决杜绝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把对法官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纳入系统化、规范化的轨道。
河北高院还要求每一名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以及河北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三项活动”(执法大检查、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大检查、执法为民集中教育)中,要逐条对照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主动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查出的违法违纪者要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完善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来源:人民法院报)
河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活动中,组织广大法官对法官法的条文和精神进行一次再学习、再认识,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从根本上讲,认真履行法官法规定的法官职责和义务,公正、高效地完成人民法院承担的各项任务,弘扬先进的司法文化,就是在司法领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认真履行法官法规定的法官职责和义务,狠下决心,加大力度,坚决杜绝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把对法官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纳入系统化、规范化的轨道。
河北高院还要求每一名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以及河北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三项活动”(执法大检查、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大检查、执法为民集中教育)中,要逐条对照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主动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查出的违法违纪者要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完善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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