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形成自律机制惩戒机制防范机制
【发布时间:2003-11-06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国家法官学院参加了第二期新任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培训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法院队伍廉政建设的重点是要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努力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肖扬要求法院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法院领导,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动摇,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肖扬指出,法院队伍建设尤其是队伍的廉政建设,是人民法院一个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重大课题,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实践中取得的一条重要的政治经验,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政治原则。
肖扬说,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特别是1998年以来,人民法院坚持党的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关系法院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法院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更加合理,领导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各项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千琢良玉、百炼成金、风吹不倒、浪摧不垮的好法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但是,法官队伍中还存在极少数、极个别的败类。蝼蚁之穴毁千丈大堤,一指之疾丧数尺之躯!他们的行为是对正义的源头活水的玷污,如不能及时有效的遏制,将足以摧毁公民内心的法律信仰,动摇法治的根基。
肖扬强调,法院队伍廉政建设的核心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在法官的职务行为和其他行为中,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法院队伍廉政建设的关键在领导班子,必须进一步加强法院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领导班子选好配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的重点是要抓各项制度的落实,通过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努力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法院队伍廉政建设还必须进一步加大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严惩法官队伍中的少数腐败分子。
最后,肖扬语重心长地对各高中级法院院长说,要务必十分重视队伍的廉政建设,同时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全国法院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法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定能够取得新的胜利。
参加座谈会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姜兴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家琛。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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