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努力保护当事人诉权
【发布时间:2003-11-14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行政审判法官的中立意识、诉讼民主意识和法律适用意识,努力追求“官了民了,案了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1年至2003年10月,该院审结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046件。受到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普遍好评。
在收立案中,该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受案范围和起诉条件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杜绝有案不收、保护不力、人民群众告状无门现象;通过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离和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规范审判管理,加强审判监督。
该院通过规范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实行证据交换、公开审判、审限管理和诉讼指导、权利义务告知、风险告知等制度,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和对当事人知情权的保护;积极探索简化审理的途径,对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文书制作实施繁简分流,采取庭前预备会、庭前证据交换等方式,努力做到简案简审,繁案精审。
此外,该院建立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价机制,通过坚持自查和抽查,定期和不定期评查,并辅之相应的奖惩,加强审判质量和效益的提高;通过开展“遵守职业道德,争做文明干警”、“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和司法大检查等专项学习教育活动,邀请专家授课,举办法官论坛,加强培训和上下交流等形式,改进审判作风,营造学习氛围,开阔法官视野,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法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来源:中国法院网)
在收立案中,该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受案范围和起诉条件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杜绝有案不收、保护不力、人民群众告状无门现象;通过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离和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规范审判管理,加强审判监督。
该院通过规范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实行证据交换、公开审判、审限管理和诉讼指导、权利义务告知、风险告知等制度,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和对当事人知情权的保护;积极探索简化审理的途径,对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文书制作实施繁简分流,采取庭前预备会、庭前证据交换等方式,努力做到简案简审,繁案精审。
此外,该院建立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价机制,通过坚持自查和抽查,定期和不定期评查,并辅之相应的奖惩,加强审判质量和效益的提高;通过开展“遵守职业道德,争做文明干警”、“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和司法大检查等专项学习教育活动,邀请专家授课,举办法官论坛,加强培训和上下交流等形式,改进审判作风,营造学习氛围,开阔法官视野,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法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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