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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为一国企再生立大功
【发布时间:2003-11-17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日前,浙江省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省建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江海一行专程到浙江高院,感谢浙江高院采取优化执行措施,使一个净负债5000多万元的国有企业重新焕发出活力。

1998年,浙江省原建材公司因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经营环境,陷入财务危机,其中仅负银行债务就有1.9亿元,企业年亏损1200多万元,净负债5000多万元,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企业濒临倒闭。当时涉及该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共有128起,分布在省内6家法院。这些案件中,既有企业被债权人起诉的,也有公司起诉追索债权的。为使该公司的债权债务能统一清收和偿付,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浙江高院决定将这些经济纠纷案件交给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统一执行。浙江高院院长张启楣要求:“在公正、依法、严肃执行的前提下,合法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西湖区法院受理这批案件后,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认真清理,帮助清除死账、坏账,对部分资产进行委托评估、拍卖;清理对外享有的股权、债权及其他投资收益等。能追讨的追讨,能盘活的盘活,并多次召集各债权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履行方案,征询各方的困难和意向,及时予以沟通和指导。该公司也适时制订了“分流人员、分灶吃饭”和“不逃债、不换法定代表人、不把包袱甩给社会”的“两分三不”方案,给有关债权人吃了定心丸。经过多方努力,公司通过清欠、盘活、压库、以资抵债等方法,全部清偿了银行、企业、个人债务2.3146亿元。目前,浙江省原建材公司已经依托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这一平台顺利实现改制,注册资本3050万元,预计今年利税将突破1000万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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