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院检察院共商良策 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
【发布时间:2003-11-17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好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近日,四川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召开工作协调座谈会,就进一步加强两院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以及若干具体问题,互相交换了看法,达成了广泛共识。座谈会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宗源、省高院院长李少平、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文清和省委政法委等有关领导同志就充分发挥法院、检察院在国家司法体系中的职能作用,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谈了意见。
两院就八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加强在出台文件、适用法律时的相互协调;二是加强办理重大刑事案件的协调配合;三是加强对党委、人大关注的大要案件特别是重大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协调通气;四是加强在二审刑事案件开庭时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协调,加强在证据开示制度、清理被告人超期羁押等问题上的沟通和协调;五是加强办理其他案件的协调配合,重点就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具体的问题加强研究,联合下发文件进行规范;六是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七是加强对外宣传报道方面的协调配合;八是加强在起草两院工作报告中的协调配合。
座谈会后,两院将根据会谈精神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的会谈纪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和检察院遵照执行。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两院就八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加强在出台文件、适用法律时的相互协调;二是加强办理重大刑事案件的协调配合;三是加强对党委、人大关注的大要案件特别是重大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协调通气;四是加强在二审刑事案件开庭时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协调,加强在证据开示制度、清理被告人超期羁押等问题上的沟通和协调;五是加强办理其他案件的协调配合,重点就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具体的问题加强研究,联合下发文件进行规范;六是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七是加强对外宣传报道方面的协调配合;八是加强在起草两院工作报告中的协调配合。
座谈会后,两院将根据会谈精神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的会谈纪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和检察院遵照执行。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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