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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执行合力促和谐 显爱心情暖外来工
【发布时间:2007-04-23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巧执行合力促和谐 显爱心情暖外来工
     --南沙法院妥善处理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感谢南沙区人民法院各位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给我的一片爱心"
  --"你们的爱心挽救了三人生命,挽救了三个家庭,你们的爱心,使我从绝望中得到重生的机会,你们的恩情,使我这个外来务工人员终身难忘……"
  日前,躺在病床上的四川外来工张强(化名)拿到了南沙法院为其执行到的款项和捐款,两次向法院送来感谢信表达自己衷心的谢意。
  2006年10月,南沙区珠江管理区居民李峰(化名)驾驶无证摩托车将外来工张强一家三人撞伤,张强伤势最为严重,受伤后,花去医药费8万多元,加上后续费用共需10多万元,李峰事故发生时赔偿的3万元远远不够,张强面临如不继续手术左腿可能被截肢的伤残局面。2006年12月,张强向南沙法院万顷沙法庭提起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经法官耐心调解劝导,双方矛盾得以缓和,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峰分两次支付7万元给张强。但第一期偿付期限过后,李峰以无支付能力为由没有赔款。今年2月中旬,张强向南沙法院就第一期的2万元赔偿款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立案后,南沙法院执行干警立即着手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发现被执行人李峰属无业人员,其家庭为越南归侨,父亲身体残疾,母亲智力残疾,家境十分贫困,在筹集1000元赔偿款后,再无赔偿能力。申请人张强是四川人,携家来穗打工,另一个儿子在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病重去世。张强表示,发生事故后,其远在家乡的父亲因受不了刺激而身亡,家庭几近崩溃;其弟为了照顾自己无法工作,已被单位辞退,家庭生活状况急剧下降。入院两个多月来,张强已欠下医院2万余元医疗费,在听闻不及时动手术可能造成左腿截肢的消息后情绪十分激动,表示如左腿被截肢就与李峰同归于尽。该案的处理,已不仅仅是当事人个人的利益问题,而是紧紧关乎着三个家庭的稳定。看到张强因骨髓炎得不到治疗而已露在外面的腿骨后,执行法官十分震惊,当即发动执行局全体干部(8人)自发捐赠了1530元给张强,并向其就医的番禺区中医院介绍了张强的情况。医院领导对张强的遭遇深表同情,当即表示将继续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为其治疗,并发动全院职工捐款。为稳定张强的思想情绪,执行法官还多次到医院开导鼓励其树立疗伤治病、不轻言放弃的信念。执行中,法官们深切地感受到,只有执行款到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张强的困难,而被执行人李峰目前的窘境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其亲友也不愿意再借钱给他,按照有关规定,此时该案已符合中止结案的条件,可这样一来,张强心中刚燃起的一线生命之火将再次熄灭。
  本着维稳大局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南沙法院院长杨建成及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曾志伟要求执行局进一步拓宽执行思路,想方设法实现张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再次深入研究该案,将执行思路由李峰自身转移到从外界获得帮助的途径上。李峰是南沙本地居民,是否能因其本身家庭情况获得困难补助呢?案件出现了一丝转机。执行局局长曾普光带队,多次与珠江管理区领导联系、通报案件执行情况,由珠江管理区通过区社区管理部门为李峰申请困难补助,并引导张强向南沙慈善基金会申请伤残捐助。同时,还帮助张强向辞职前的原工作单位漳州昌华制衣有限公司递交伤残救助申请,执行人员多次往返该公司反映张强目前的实际困难。张强的不幸遭遇得到了各方的广泛同情,珠江管理区区长李德球个人捐赠了200元,区司法所捐赠了300元,番禺区中医院全院医生、护士共捐赠了5800余元,昌华制衣有限公司的老板及员工(多数为外来工)自发捐赠了20000元。在南沙法院执行干警的多方奔走下,在南沙区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李峰、张强名义分别申请获得了南沙区民政局和区慈善基金共同捐助的20000元困难补助和捐助款,双方约定将该款直接拨到医院作张强的治疗费用,并确认将该款项抵作执行款。
  至此,张强第一期申请的2万元全部执结完毕,张强的手术费用得到了解决,其左腿不用截肢,术后可以恢复一定的劳动能力。张强的弟弟亦重新找到了工作,家庭矛盾得到了缓解,而被执行人李峰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法院干警的工作所感动,表示将积极寻找工作,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将剩余的赔款尽快付清。一场可能引发三个家庭破碎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南沙法院 陈晓红 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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