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荣获最高法院案例编报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07-06-15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近年来,我市法院不断强化案例报送意识,健全案例报送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案例编报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2006年度,我市法院被《人民法院案例选》采用案例12篇,名列全国各中级法院前茅。近日,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2005-2006年度《人民法院案例选》"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只评十五家法院),市中院甘正培、李磊撰写的案例《李振甲抢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被评为2005-2006年度《人民法院案例选》"十佳案例"。 (市中院研究室 许东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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