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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行政司法联袂破解涉特困群体案件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07-07-09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萝岗区府与萝岗法院联袂以"特困群体司法救助金"制度解决涉特困群体案件执行难题:一是明确救助金的建立目的及管理原则,以扶危救急为主,实行有限帮助和严格审批;二是明确基金来源,将基金列入部门预算由区财政每年拨款,在救助后若案件得到执行则优先从执行款中扣回已救助款额;三是明确救助对象,对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人又难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等情形实施救助;四是明确发放标准,实行一案一发,按未实现申请标的额的40%的标准发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五是明确基金的使用程序,实行专款专用,由区法院统一审批和使用,区政府负责监督。 (萝岗法院 余炳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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