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法院调解经验获省司法厅陈伟雄厅长肯定和推广
【发布时间:2007-07-16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近日,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批示肯定花都法院"在法庭内设人民调解室"的做法,要求开展调研形成经验,在全省推广。该院花东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由花东镇司法所派出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基层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驻庭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调解、接受人民法院邀请或委托参与诉讼案件的调解、指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及息诉息访等。随后,狮岭法庭、花山法庭及立案庭均参照花东模式设置了人民调解室。 (花都法院 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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