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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打击商业贿赂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07-12-11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2007年以来,广州市中级法院坚决贯彻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精神,切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准确适用法律,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治理商业贿赂犯罪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打击了商业贿赂犯罪,较好配合了我市商业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7年1-11月份,市法院受理一、二审商业贿赂案件69件,判处罪犯87人。审结商业贿赂以、二审案件29件,对31人,审结案件金额807.71万元。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一审案件9件,9人,涉案金额400.66万元;二审案件20件22人,涉案金额407.05万元。从案件涉及的领域、行业来看,主要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资源开发和经销,其中发案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工程建设(9件9人)、土地出让(4件4人)、出版发行(4件4人)三个领域,这三个领域的案件占整个审结的商业贿赂案件的58.62%。从犯罪主体来看,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案件有 件 人;主体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案件有29件;主体为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的案件有22件.
  从2007年收案情况和审理情况来看,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同比去年数量有所下降,但案件复杂程度上升的趋势明显,案件的审理难度加大,案件审理工作量增加。尽管一直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但市中院始终高度重视商业贿赂案件的审理工作,狠抓措施,严格落实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原则,及时立案,优先审理,并通过制定各种结案的具体措施和目标,摸清底数,分清缓急,严格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要求每一件商业贿赂案件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结案。截止目前,市中院受理的商业贿赂案件全部在法定限期内审结,无一违规超审限。
  整治商业贿赂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今后法院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努力,一是强化措施,以及时审结为基点,以"严打"为平台,确保加大打击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力度。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广大干警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办案水平和司法能力,确保每一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高质、高效地完成。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舆论上造势,为打击商业贿赂创造更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市中院刑二庭 邱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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