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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法院重点加强三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
【发布时间:2008-01-02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一是加强培训。2007年,荔湾法院先后组织全体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3次、分组培训6次,在提高人民陪审员法律专业水平和参审水平的同时,也注重增强他们的思想觉悟和责任心。二是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采用轮号的方式选用人民陪审员,保障其享有均等的参审机会;注意收集审判人员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权的情况,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庭审前的阅卷权、庭审中的发问权和合议中的表决权等参审权力。三是为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在新办公大楼中专设人民陪审员休息室;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了相关管理制度,便于人民陪审员核对参审补助费的发放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的权益得以及时实现。2007年,荔湾法院63名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2245人次,参审案件1386件,在普通程序案件中的参审率达到75%,同比上升30.5个百分点。
(荔湾法院 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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