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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与监狱等执行机关确立五项措施推进我市减刑、假释工作
【发布时间:2008-01-24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在近日召开的减刑、假释工作会议上,市法院与市检察院、公安局、监狱、看守所等相关单位经过研讨,确立2008年我市减刑、假释工作重点为:一、完善对自报名及拟假释罪犯发函调查制度,确保法院审理时正确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二、继续完善减刑、假释听证制度,明确听证适用的范围,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三、综合考察罪犯财产刑执行能力,建立财产刑执行情况与减刑、假释挂钩机制,客观评价罪犯是否"认罪服法";四、探索扩大假释面的可行性,建立与社区矫正机构合作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稳步、适当扩大假释的比例,促使罪犯更好的回归社会;五、加强与派出所、街道、居委等基层单位的联系,开展释后回访制度的试点,综合评价我市减刑、假释工作的社会效果。
 廖俊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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