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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视察我院
【发布时间:2008-04-10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王胜俊院长视察圆桌会议形式的少年审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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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树坚院长(前排右一)向王胜俊院长汇报法院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俊胜(左二)视察我院,市委书记朱小丹(左四

  2008年4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视察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广州市常委、市委秘书长凌伟宪等陪同视察。
  (研究室 撰稿 罗伟雄 马伟锋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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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曹建明分别视察市法院市检察院

  4月9日下午,莅穗出席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市委常委、秘书长凌伟宪的陪同下,分别视察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均对有关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们指出,在广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州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广州市法院、检察院在维护稳定大局、强化法律监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不仅充分展示了广州司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充分展示了广州现代化大都市的良好形象。在市法院,王胜俊视察了曾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打造了"羊城金不换工程"的少年法庭。这个法庭的布置与普通刑事法庭大不相同,通过圆桌会议形式大大增强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效果,对此王胜俊大加赞赏。他还细细察看了该院的第一审判庭和法官们的办公场所,对广大人民法官表示亲切慰问。
  在市检察院,曹建明视察了该院的心理分析室、一体化综合侦查指挥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并即时调看了区县检察院问询工作的现场视频。他说,近年来,广州检察系统的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和信息建设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不仅是对广州,也是对广东、全国整个检察工作的有力推动和促进。
  视察中,王胜俊、曹建明均勉励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广大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组织开展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始终坚持把司法工作和党、国家的全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旗帜鲜明地站在反腐倡廉斗争第一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每一项诉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审判和检察环节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始终坚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确保司法公正;始终牢牢把握严格公正文明的基本原则,大力加强司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思想政治建设、能力作风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不懈地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法制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朱小丹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两位领导的视察指导表示衷心感谢。他说,两位领导的视察指导为广州的审判和检察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将以此为鞭策和动力,坚持依法治市,促进公正司法,一如既往地支持市法院、市检察院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广州日报 2008年4月10日A01、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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