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法院"一二三法"破解重大执行难案
【发布时间:2008-06-19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新形势下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着更多的难题、更大的挑战,对于案情复杂执行难度大、备受社会关注舆论压力大、矛盾激烈被执行人对抗情绪强的重大执行案件,荔湾法院敢挑重担,屡破执行难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7年度,该院执行局荣立"集体二等功"。
一、"一个确保",推行领导包案制度
为确保重大执行案件实现"依法依规、安全稳妥、反映良好、案结事了"的目标,由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通过加强指导、参与协调处理、亲自指挥执行等方式,落实各项具体的执行措施。2007年,该院执行工作领导包案25件,均顺利执结,成功处理了荔港南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永松公司租赁纠纷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矛盾冲突激烈的案件。
二、"两个主动",建立有效沟通制度
破解执行难,单靠法院的力量远远不够,加强沟通联系,争取各界的支持与配合至关重要。
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实现执行工作联动格局。荔湾法院关于在区内建立协助执行长效联动机制的设想,得到了荔湾区委的大力支持。区委政法委两次召集区公、检、法、司,区地税、房管、工商等部门及各街道分管领导,邀请区人大、政协有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部门明确责任,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建立了"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格局。一是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政法委召集各有关部门领导同堂"会诊",协调解决法院在重大疑难案件中遇到的问题。二是配合执行工作机制。在重大执行案中,公安、综治、街道等部门各司其职配合法院执行;在日常执行中,各街道、村委会为法院调查工作提供便利。三是执行救助机制。从区信访维稳基金中拔出专款,向暂时难以执结的重大信访执行案件中的申请人垫付执行款。四是重大信访执行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在区各部门间建立起畅通的信息通报渠道,使法院对可能进入执行程序、存在严重不稳定因素的群体性案件及时了解、提前介入。
主动与媒体沟通联系,正确指引舆论导向。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执行案件,荔湾法院主动与各大新闻媒体沟通联系,以召开记者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借助发达的传媒宣传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妥善处理法院与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关系,防止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媒体恶意炒作。如社会广为关注的"广州最牛钉子户"即被执行人潘伟业房屋拆迁案,该院及时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通报会,在第一时间通报执行工作情况,新华社广东分社、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大篇幅报道,全国90多家媒体纷纷转载,荔湾法院依法依规执行的情况得到了客观的宣传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三项注意"强化执行和解制度
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角度出发,依法运用执行和解,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更妥善的处理。
首先,注意选择适宜的案件。促成和解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为避免这些工作成为"无用功"而降低执行效率,首先选择适宜和解的案件开展工作。一般说来,婚姻、抚养、继承等家庭纠纷以及当事人愿意履行但暂无能力履行的案件较易促成和解。
其次,注意掌握正确的方法。一是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反复与当事人接触,掌握案件争议焦点和当事人的心理承受底线,再在此基础上制定和解方案;二是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与当事人建立互信关系,使其更易接受执行人员的劝说教育;三是适时采取强制措施,将和解与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相结合,往往能推动和解达成。
最后,注意把握和解的尺度。对于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和解协议的,及时恢复对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对于尽最大努力仍无法促成和解的,果断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荔湾法院 冯希)
一、"一个确保",推行领导包案制度
为确保重大执行案件实现"依法依规、安全稳妥、反映良好、案结事了"的目标,由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通过加强指导、参与协调处理、亲自指挥执行等方式,落实各项具体的执行措施。2007年,该院执行工作领导包案25件,均顺利执结,成功处理了荔港南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永松公司租赁纠纷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矛盾冲突激烈的案件。
二、"两个主动",建立有效沟通制度
破解执行难,单靠法院的力量远远不够,加强沟通联系,争取各界的支持与配合至关重要。
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实现执行工作联动格局。荔湾法院关于在区内建立协助执行长效联动机制的设想,得到了荔湾区委的大力支持。区委政法委两次召集区公、检、法、司,区地税、房管、工商等部门及各街道分管领导,邀请区人大、政协有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部门明确责任,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建立了"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格局。一是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政法委召集各有关部门领导同堂"会诊",协调解决法院在重大疑难案件中遇到的问题。二是配合执行工作机制。在重大执行案中,公安、综治、街道等部门各司其职配合法院执行;在日常执行中,各街道、村委会为法院调查工作提供便利。三是执行救助机制。从区信访维稳基金中拔出专款,向暂时难以执结的重大信访执行案件中的申请人垫付执行款。四是重大信访执行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在区各部门间建立起畅通的信息通报渠道,使法院对可能进入执行程序、存在严重不稳定因素的群体性案件及时了解、提前介入。
主动与媒体沟通联系,正确指引舆论导向。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执行案件,荔湾法院主动与各大新闻媒体沟通联系,以召开记者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借助发达的传媒宣传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妥善处理法院与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关系,防止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媒体恶意炒作。如社会广为关注的"广州最牛钉子户"即被执行人潘伟业房屋拆迁案,该院及时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通报会,在第一时间通报执行工作情况,新华社广东分社、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大篇幅报道,全国90多家媒体纷纷转载,荔湾法院依法依规执行的情况得到了客观的宣传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三项注意"强化执行和解制度
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角度出发,依法运用执行和解,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更妥善的处理。
首先,注意选择适宜的案件。促成和解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为避免这些工作成为"无用功"而降低执行效率,首先选择适宜和解的案件开展工作。一般说来,婚姻、抚养、继承等家庭纠纷以及当事人愿意履行但暂无能力履行的案件较易促成和解。
其次,注意掌握正确的方法。一是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反复与当事人接触,掌握案件争议焦点和当事人的心理承受底线,再在此基础上制定和解方案;二是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与当事人建立互信关系,使其更易接受执行人员的劝说教育;三是适时采取强制措施,将和解与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相结合,往往能推动和解达成。
最后,注意把握和解的尺度。对于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和解协议的,及时恢复对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对于尽最大努力仍无法促成和解的,果断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荔湾法院 冯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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