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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新一届"羊城少年法庭之友"
【发布时间:2008-07-15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推动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积极构建和谐广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一届共40名的"羊城少年法庭之友"。
  "羊城少年法庭之友"是一个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工作团队,属于社会公益性质,以无偿志愿者为主,工作期间享受交通和误餐补贴。他们在少年刑事案件中可以担任陪审员、社会调查员、督导员;在少年民事行政案件中可以担任陪审员、社会观护员、社会调查员。据悉,2007年5月,广州中院首批共招聘了123名"少年法庭之友",一年多来,共出庭审理少年案件近千宗,进行社会调查900多人次,对近年来判处的200多名少年缓刑犯进行了帮教。
  据广州中院少年庭负责人介绍,本次招募时间为2008年7月19日上午9:00,招募地点为广州市仓边路28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募条件为:
  1、23岁以上的广州户籍人士,具备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
  2、有良好的社会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较快、较好地与青少年和社区居民交流;
  3、本职工作表现良好,热心从事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
  欢迎有意应聘人士带备身份证明,工作学历证明莅临招聘现场,最终录用人选由招募工作组经笔试和面试择优确定,考试内容主要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等相关法律知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羊城少年法庭之友"颁发聘书,任期五年。
  联系人:广州中院少年庭 陈颖斯 83211107;共青团广州市委权益部 魏巍 8136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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