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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树坚院长充分肯定天河区调解中心工作
【发布时间:2008-07-29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7月25日下午,市中院院长吴树坚同志带队莅临天河法院调研调解工作情况。在听取了调解中心负责同志以及各个民商事审判庭庭长介绍调解相关经验后,吴院长充分肯定了天河区调解中心近一月以来的做法及成效。
  天河区调解中心截至7月25日共受理诉讼案件71件,结案30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4件,调撤率达83.33%。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收案21件,结案14件,其中13件已调解成功。另外,调解中心还接受各类咨询共17宗。调解中心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先行介入纠纷,及时化解矛盾。二是充分发挥优势,促进双调联动。三是快速立案确认,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效力的衔接。但由于调解中心的运作仍处于摸索阶段,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人手不足,影响工作开展。二是筛选案件技巧有待总结提高。
吴树坚院长在充分肯定天河区调解中心所取得进步的同时,对调解中心的未来运作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提高认识,在狠抓结案数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从调解工作的发展历程来看,经历过先扬后后抑再扬的阶段,如今发展到城区内的调解中心挂牌,标志着对调解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二是大胆尝试,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突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即可用当事人可接受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三是增强信心,借助区委、区府及人大的重视和支持。天河区委、区政府和人大对天河区调解中心的成立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提供了物质上的极大支持。有了坚强的后盾支持,必须要做出成绩。四是坚持不懈,抓好调解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过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调解中心已开始体现出成果,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建设和管理,使成果能更好地体现和转化。五是及时总结,使各项配置更科学合理。可以适当扩大适用速裁的案件范围,同时合理化配置人力资源,挑选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官使用速裁程序,务求在短期内解决大量的基层矛盾和纠纷;挑选精干、有研究能力的专家型法官办理疑难案件的审理,打造精品案件。市中院也须加强调研和总结,统一各基层法院的调解中心工作量,适时给予指导意见统一做法,做到推广良好的经验。
(天河法院 黄秋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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