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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举行执行款发放大会
【发布时间:2008-08-01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工人领到工资之二


工人领到工资


发执行款现场

  "感谢南沙法院这么快为我们追回了血汗钱。拿了这些钱,我要把它寄回去给父母,让他们早日住上自己盖的房子。" 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杨某从法官手中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执行款,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杨某是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美加迅电脑绣花厂的一名员工。该厂是一家香港独资企业,雇佣了大批四川籍员工,其中有不少还是来自地震灾区。2007年以来,该厂经营状况每况愈下,企业亏损越来越严重,不断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然而,该厂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因患有严重心脏病,再无力处理厂内的有关事务,厂房出租人也要求收回厂房。该厂于今年3月28日发出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结业,并承诺解决工人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问题。但除了1月份预支了55人的部分工资外,其余的工资一直未予支付。杨某在该厂工作三年多,累计被拖欠的工资及应得到的经济补偿金共计8000多元。杨某等26名同在该厂打工的老乡以及其他39名工人共计65人,于今年5月6日向南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该厂支付被拖欠的今年1-4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委于5月19日作出裁决,要求该厂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67万余元。但裁决生效后,美加迅电脑绣花厂未自觉履行义务,此时正值地震发生,杨某家里房屋已大部分倒塌,正急需钱重建家园。杨某等61名工人遂向南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批案件涉及大批四川地震灾区群众的生存问题,南沙法院特别成立了执行专案组,迅速立案、迅速查封企业财产,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财产的评估拍卖工作,并委托当地派出所派出保安人员24小时严密看管被查封物,防止财产贬值。在拍卖当天,南沙法院专门派员到拍卖现场监督拍卖过程,并根据拍卖标的的市场状况及时调整拍卖保留价,拍卖顺利成交。由于部分员工远在外地工作,没有申请法院执行,南沙法院特别按裁决书确定的数额为他们预留了执行款,以便他们知道法院发放执行款的消息后能及时前来领取。
  7月28日上午,南沙法院举行执行款发放大会,美加迅电脑绣花厂的60余名工人高兴地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670497.33元。整个执行过程仅仅耗时40余天,60多名工人的工资款全部到位。
(南法宣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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