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法院五项措施落实"五个严禁"
【发布时间:2009-02-09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指定院党组成员为联席会议召集人,监察室为承办部门,负责检查落实。二是建立公告及举报管理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箱。三是建立警示机制,在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摆挂警示牌,向全院干警及家属发放廉政教育卡片。四是建立案件线索收集与分析机制,加强干警党风廉政线索的收集与分析,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五是建立月报月考制度,对全年信访案件逐一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萝岗法院 周蕴 李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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