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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法院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动员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大会
【发布时间:2009-02-24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2009年2月12日下午,越秀法院召开了"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动员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大会。大会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丘建明主持,我院全体干警参加。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英汉在会上作动员讲话。
  大会传达了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纪检组长贾永庆在全省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动员大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就我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部署具体要求。2009年全省法院将开展为期一年的"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分部署学习、解决问题、成效检验三个阶段,我院将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认真抓好宣传交流,开展好"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
  随后,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丘建明代表院党组宣读了对我院一名法警在值庭任务中不服从命令的处理通报。该名同志在执行重大案件的值庭任务中不履行职责,并拒绝服从领导的多次命令,已构成严重违纪,院党组决定对其作出年度考核不称职、提请上级机关给予降低一级警衔等处理。该名同志在大会上作了深刻的检查和检讨,剖析了自己违纪行为的思想根源,并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和表现向领导和全体干警作出保证。大会要求全体干警要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懈和作风涣散等不良现象,规范职务行为,正确履行职责,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英汉作动员讲话,对开展好"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要始终坚持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严肃惩处"害群之马";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规范司法行为结合起来,着力构建具有法院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的廉政文化氛围。郭英汉院长指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不但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不懈努力,更需要每一位干警的参与和坚持,希望全体干警爱护自己的前途,为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贡献。
  大会还举行了党风廉政责任状签订仪式,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英汉与各副院长、纪检组长、政工办主任,各副院长分别与所分管部门的领导签订了2009年党风廉政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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