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法院启动主动执行机制
【发布时间:2009-02-24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为了切实落实司法为民,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化解"执行难",今年初,省高院郑鄂院长率先在全国提出了主动执行的构想,并将从化法院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开展主动执行主要是解决民事执行案件的"入口袋"问题,即将原来的权利人申请立案执行变为现在的法院直接立案执行。
2009年2月10日,从化法院召开了启动主动执行机制新闻发布会,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廖万春、广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跃南等领导以及省、市各大媒体参加了发布会。从化法院瞿卫东院长作为新闻发言人作了试点实施主动执行机制的新闻发言。
瞿卫东院长指出,目前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公民法律意识更加淡薄,还不完全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来的"申请执行"的机制,一方面不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一旦不能在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不再对其胜诉裁判文书负责执行,胜诉裁判文书将成为"一纸空文";另一方面,执行程序不及时启动,将不利于法院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容易产生"执行难"。主动执行是指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且已过履行期的裁判文书,在征得权利人同意的前提下,无需当事人申请,而由审判部门主动移送立案部门立案后交付执行部门执行,免除当事人申请执行的程序,减轻其诉讼负担和成本,从而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形成法院主动执行、全员执行、快速执行的新格局。
据悉,主动执行的案件适用范围为该院所有一审或再审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该院一审案件作出的二审或再审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其目的是为了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体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是,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经济社会地位也相对处于劣势,诉讼能力较低,"主动执行"这一司法为民措施的实施将会给弱势群体带来更大的实惠,让他们更深刻、更充分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据了解,从化法院此次启动的主动执行机制有四项创新。一是无需权利人申请,法院直接立案执行,从而达到便民利民、快速执行的效果;二是审判法官主动执行,将主动执行与调执结合机制有机结合。对于调解书的执行,由审判部门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后自行负责执行;对于其他裁判文书的执行,由审判部门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后移交执行部门执行,实现调解工作与执行工作的无缝对接;三是建立赖债者持续曝光机制是主动执行机制的重要内容。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债务人,无需权利人申请,无需权利人缴纳费用,该院依职权主动启动赖债者持续曝光机制,将赖债者相关情况在从化电视台日日播放、从化报期期见报、从化政府网天天上网,对赖债者形成高压态势,迫使其自觉履行债务;四是主动依靠社会力量特别是充分发挥"三位一体"调解机制的作用。目前,该院已正式聘请74名特邀民事诉讼调解员,他们来各自然村,社会威信比较高,将协助法院开展送达、调查、执行等工作,或向法院提供送达、执行的可靠性消息,特邀民事诉讼调解员是该院实施主动执行机制的一支重要的延伸力量,为实现主动执行机制的目标发挥重要作用,合力破解"送达难"及"执行难"。
(从化法院 李锦屏 余景美)
2009年2月10日,从化法院召开了启动主动执行机制新闻发布会,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廖万春、广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跃南等领导以及省、市各大媒体参加了发布会。从化法院瞿卫东院长作为新闻发言人作了试点实施主动执行机制的新闻发言。
瞿卫东院长指出,目前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公民法律意识更加淡薄,还不完全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来的"申请执行"的机制,一方面不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一旦不能在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不再对其胜诉裁判文书负责执行,胜诉裁判文书将成为"一纸空文";另一方面,执行程序不及时启动,将不利于法院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容易产生"执行难"。主动执行是指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且已过履行期的裁判文书,在征得权利人同意的前提下,无需当事人申请,而由审判部门主动移送立案部门立案后交付执行部门执行,免除当事人申请执行的程序,减轻其诉讼负担和成本,从而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形成法院主动执行、全员执行、快速执行的新格局。
据悉,主动执行的案件适用范围为该院所有一审或再审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该院一审案件作出的二审或再审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其目的是为了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体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是,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经济社会地位也相对处于劣势,诉讼能力较低,"主动执行"这一司法为民措施的实施将会给弱势群体带来更大的实惠,让他们更深刻、更充分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据了解,从化法院此次启动的主动执行机制有四项创新。一是无需权利人申请,法院直接立案执行,从而达到便民利民、快速执行的效果;二是审判法官主动执行,将主动执行与调执结合机制有机结合。对于调解书的执行,由审判部门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后自行负责执行;对于其他裁判文书的执行,由审判部门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后移交执行部门执行,实现调解工作与执行工作的无缝对接;三是建立赖债者持续曝光机制是主动执行机制的重要内容。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债务人,无需权利人申请,无需权利人缴纳费用,该院依职权主动启动赖债者持续曝光机制,将赖债者相关情况在从化电视台日日播放、从化报期期见报、从化政府网天天上网,对赖债者形成高压态势,迫使其自觉履行债务;四是主动依靠社会力量特别是充分发挥"三位一体"调解机制的作用。目前,该院已正式聘请74名特邀民事诉讼调解员,他们来各自然村,社会威信比较高,将协助法院开展送达、调查、执行等工作,或向法院提供送达、执行的可靠性消息,特邀民事诉讼调解员是该院实施主动执行机制的一支重要的延伸力量,为实现主动执行机制的目标发挥重要作用,合力破解"送达难"及"执行难"。
(从化法院 李锦屏 余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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