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法院五项措施推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09-03-09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截至2009年2月15日, 萝岗法院集中清理出的143 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已执结 93 件,执行到位金额3041万元,目前已提前进入全面清理历年中止执行案件阶段。主要措施:一是从其他庭室选派人员参与协助清案,推行协同工作机制,全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清理积案行动提供组织、人力、物力保障;二是建章立制,规范执行中变卖财产、参与分配、款项管理等工作;三是对涉及民生的三类积案(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涉及工人工资和建筑工程款的案件、交通肇事涉及人身伤亡的案件)优先处理;四是强化对"五个严禁"的教育宣传,严格规范异地执行的工作纪律;五是在清理积案的同时确保新收案件的执行力度,避免出现新的积案。(萝岗法院 赵琦娴、李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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