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法院与越秀区劳动仲裁委达成三点共识力促“裁判统一”
【发布时间:2009-04-16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相继实施及在新旧法律法规交替实施期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新问题、新看法不断产生,越秀法院与区劳动仲裁委专门召开工作座谈会,就部分现存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并达成以下三点共识。
一是规范仲裁文书的格式。为了使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时清晰地掌握仲裁委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等情况,以及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自认的事实需另外列明的要求,仲裁委参考法院的文书格式作相应调整,以提高法院审理的效率。
二是建立裁判文书的共享。为了提高法院制作裁判文书的效率以及及时让仲裁委了解法院的司法观点,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建立裁判文书共享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实现司法观点的传达,促进“裁判统一”。
三是进行定期法律研讨。针对法律适用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越秀法院与区越秀区劳动仲裁委建立定期法律研讨长效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讨论新情况、新规定所引发的新的法律适用问题,增强沟通交流,力促“裁判统一”。
(越秀法院 李胜英 袁丽思)
一是规范仲裁文书的格式。为了使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时清晰地掌握仲裁委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等情况,以及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自认的事实需另外列明的要求,仲裁委参考法院的文书格式作相应调整,以提高法院审理的效率。
二是建立裁判文书的共享。为了提高法院制作裁判文书的效率以及及时让仲裁委了解法院的司法观点,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建立裁判文书共享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实现司法观点的传达,促进“裁判统一”。
三是进行定期法律研讨。针对法律适用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越秀法院与区越秀区劳动仲裁委建立定期法律研讨长效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讨论新情况、新规定所引发的新的法律适用问题,增强沟通交流,力促“裁判统一”。
(越秀法院 李胜英 袁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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