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和先进经验系列报道
【发布时间:2009-09-07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编者按:
近日,《人民法院报》连续三天刊发了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和先进经验。现全文予以转发。
《人民法院报》编者按: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积极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扎根基层群众,创新工作机制,狠抓队伍建设,探索了许多新路子。他们先后推出了"花东调解模式"、快速执行模式、多元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一二三四五六"廉政工作模式等新举措,有效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上升。从今天起,我们将陆续刊发系列报道,全面介绍花都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和先进经验。
司法确认: 为群众提供便捷省心的服务――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系列报道之一
今年7月,刘某驾车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交警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调解,双方同意由刘某的亲属向死者亲属赔偿44万元,同时死者亲属向法院请求对刘某减轻处罚。但是对于签订这份协议,双方均有顾虑。死者的亲属担心向法院请求对刘某减轻处罚后,不能如数拿到赔偿款;刘某的亲属则担心万一赔钱后死者亲属又变卦了怎么办?
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见此情景,把双方家属带进了花都法院派驻交警中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合议庭"。仅仅一个小时以后,双方当事人就拿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目前,刘某的亲属已经向死者亲属支付了第一期死亡赔偿款20万元,民事调解书也已交给法院刑庭,作为被告人量刑的参考。
"花都模式"花开并蒂,司法确认谱写新篇
以上是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确认工作的一个剪影。
早在2007年,花都法院即以在立案大厅专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无缝"对接工作,在全省首创"花东调解模式"而备受赞誉。广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朱小丹专门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花东模式"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优势和作用,称其具有创新意义和普遍推广价值。
"在花东调解模式成功的基础上,我们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发现,当事人对非诉调解的反悔率较高,经非诉调解的纠纷依然可能进入诉讼程序,这不利于纠纷的及早化解。"花都法院院长贾志生介绍说,"如何按照王胜俊院长的要求,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尽可能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处理在诉讼之前,我们想到了法院要赋予非诉调解工作以法律强制执行力。"花都法院司法确认机制应运而生。
"只有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独特优势,才能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这是广州中院院长吴树坚一直以来牢牢把握的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把花东调解模式的"请(人民调解员)进来(诉前调解)"深化为"(人民法院)走出去(司法确认)",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构成花都区法院当前"请进来,走出去"的诉调对接新模式,调解的路子也越走越宽。
深入基层服务民生 定纷止争立竿见影
记者深入采访了解到,为了推动司法确认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花都法院在年初即与各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出台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广州市花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规定,规范司法确认案件类型、审查、效力确认、费用、工作职责等工作内容,形成了各部门合作机制。
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开展司法确认工作,花都法院直接将法庭开进了纠纷密集频发的区劳动局和区交警大队,在行政机关所在地就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司法确认、诉前调解、立案、诉讼调解以及诉讼保全等各项工作,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翻开花都法院的司法统计报表,一串串数字显示了新机制取得的突出成效:
司法服务的效率提升了。截至8月份,司法确认共解决劳动争议纠纷416件、交通事故纠纷51件。共对334件司法确认案件的356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费用近3万元,案件减免率64.85%。
调解撤诉率上来了。目前经司法确认的案件已达653件,占花都法院上半年审结民商事案件的28.08%,占上半年调解撤诉案件的51.17%。派出法庭自开展司法确认以来,结案率和调解撤诉率分别比实施前提高38.45和11.53个百分点。
群体性纠纷下去了。在司法确认的653件案件中,群体性纠纷案件377件,其中217件案件曾经到党委政府或人大信访部门上访。司法确认成为快速化解社会矛盾的又一顺畅渠道。
矛盾减压阀的作用显现了。从"花东调解"到司法确认,两年以来花都法院五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接待来访群众6325人次,处理案件2858件,息诉及法律咨询2547件,没有一件群众投诉。
花都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潘潇评价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是一项有益的尝试"。
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认为花都法院开展的司法确认"服务大局,是新的提高,可以大胆推行。"
便民利民又快又省 群众满意齐声叫好
据统计,目前653件司法确认的案件中,仅有11宗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自动履行率达到90%以上,解决标的金额2046.57万元。调解之后找法院确认,正逐步成为群众所认识和接受的低成本、高保障、高效率的化解纠纷的有效途径。
在采访刘某交通赔偿案件中,负责事故处理的警官对记者深有感触地说"以往很多时候,双方都担心协议落实不了,最终还是选择到法院解决,我们之前调解的心血基本上就白费了。现在好了,事故双方的调解积极性明显提高,我们的工作也更有成效了。"
"这样的速度,这样的效果,在实行司法确认之前是不可想象的。"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富杰向记者表示,"就以交通肇事为例,很多当事人双方最初的协议都会因为事件之外很多复杂的原因,包括感情因素和面子问题等被作废。而交警队里的合议庭,则在最早的时间把双方基于事故本身而形成的最'单纯'的协议固定下来,避免了很多潜在问题的发生。"
"我以为老板跑了,我们的工资就追不回来了,现在可好了,不但追回了我们的工资,还不用打官司了,真快!同志,你们这个叫司法确认的东西,真好!"这是几天前,花都狮岭镇的87名工人因30多万元工资款与老板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司法确认化解后,工人代表江军眼含泪花对法官道出的肺腑之言。
快执模式 让公正第一时间到达――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系列报道之二
"对您们这样的父母官、救命恩人,我们将铭记在心,子孙代代相传,您们是挽救我们一家生活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最大亲人"。16岁的广西青年小罗因家境贫寒在建筑工地打工糊口,谁知从三楼脚手架坠下,跌成双腿瘫痪,工伤赔偿纠纷经过仲裁、一、二审才得以生效,两年治疗让整个家庭一贫如洗,债台高筑,还被医院起诉欠医疗费。抱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小罗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罗的案子由执行法官通过快速执行程序,与被执行人斗志斗勇,在10天内就执结25万元赔偿款,小罗专门致信感谢执行法官。
在另一宗工伤赔偿案件中,花都法院三天时间就为申请人执行到33万元救命款,申请人的代理律师由衷地说,"非常感谢花都法院,我接触的案子里面,从来也没有试过十天之内就收到钱的,真的没试过。"
迎难而上,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在法院一般的执行程序中,执行员掌控整个案件执行流程,执行员受"先易后难"和"喜新(案)厌旧(案)"的心理影响,容易产生案件堆积,时间越长,执行难度越大,信访投诉随之增加,旧案增多又反过来影响新案执行,最终导致执行案件"效率低,信访投诉率高,到位率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发生。如何化解执行难?广州两级法院一直在思考。2008年3月,花都区政协委员的一份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建议,引起院长贾志生的高度重视,如闪电划破夜空,闻过思变,花都法院迅速启动执行工作改革----"快速执行模式"的思路逐渐清晰,广州中院对这一执行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悉心指导,并随即在两级法院推广。快速执行模式在去年延续至今的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发挥了显著成效。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评价快速执行经验"非常积极而有意义,是一个切切实实解决执行难的好方法,希望认真总结经验"。
快字当头 三分之一的案件在10个工作日执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花都快速执行模式"不是针对某一类案件采取的单一快速执行机制或快速反应机制,而是针对执行工作整体,该模式可以概括为:"一个流程、三个岗位,三点一线、流水作业"。花都法院先后在2007年、2008年将司法委托事务、执行异议裁决从执行局中分离出来后,2008年4月,对执行实施组进行功能大调整----新设快速执行组,容易的案件在快速执行组执结;增设恢复执行组,专攻中止、信访案件;其他实施组人员组成普通执行组,负责流转案件的攻坚。案件按照"快速执行、普通执行、中止执行"三种情况和执行期限在速执组、普执组和恢执组之间依次流转:不能速执的案件,流转到普通组执结,普通组不能执结而中止执行的案件,则由恢执组依职权执行或依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
花都法院的"快执模式"强调"五快",即快速传唤和接见当事人、快速组织和解、快速查询财产线索、快速控制财产、快速交付款物,力争把有条件快速执结的案件在10个工作日内执结完毕,速执组按照修订后的民诉法规定实行立即执行制度,在发出通知书的同时立即实施财产查询、查封等强制措施,从制度上杜绝了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闻风而逃的情况。
统计数字显示,快速执行机制实施仅一年多时间,花都法院就通过快速机制结案1224宗,执结标的金额3313.45万元,占新收执行案件的32.89%,也就是说有近三成的案件原本法律规定要6个月内审结现在压缩为10个工作日就审结,此外流转案件2410件,快速查控财产612件(房屋、汽车或存款)。
以快解难 让群众期盼的公正第一时间到达
"在'快执模式'基础上,我院还从整体上对执行工作进行改革,从源头上抓快速执行,中间抓快速变现财产,后续抓中止和信访投诉,群众满意,执行工作也实现了科学发展。"说起执行工作的变化,院长贾志生如数家珍。
记者采访花都法院执行局局长江锦泉获悉,目前花都法院执行工作的长效监督机制已经建立,一是执行案件快慢分流程序和审批权限逐步规范,局领导、合议庭、执行员审批权限相互交叉,相互监督;二是引入纪检监察机制,通过邀请纪检监督员参加局务会、监督执行现场等手段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实时监督;三是实行执行工作每周信访联系、通报和即时答复制度。"在花都,执行局局长每周都要到区委信访办、区人大信访办了解投诉和通报执行情况,并且即时答复,及时息访,我们就是要尽最大努力让群众觉得执行不再难,坚决地将执行信访投诉问题压下来。"
记者欣喜地看到,"快执模式"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花都法院的"执行难"已经得到初步化解,今年以来,执行和解率呈现出跳跃式增长,前七个月共执行和解结案158件,比去年提高了足足一倍。同时,信访、投诉率大幅度降低,信访案件由前三年平均每年100件左右,降低到今年第二季度1件,并首次实现新收执行案件零投诉,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有了攻克执行难的利器,花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更有了底气,一举将倒查时间主动延伸到1986年,举全院之力在短短一周内过滤案件11457宗,筛选出1094件有可能执行的中止案件,并由恢复执行组在今年4月全部执结,化解了大量陈年信访纠纷,并促进了执行案件的分类、科学管理,建立了有效防止案件堆积和清理执行中止案件的长效机制。
"花都快执模式"的显著成效获得了广州市、区两级党委的高度评价,在广东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和"执行治理年"工作会议上专门作了经验介绍和推广,"花都快执模式"是继"花东调解模式"后广州市和广东省法院工作的又一品牌。
广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容小梨评价快速执行"很好!很有必要,对执行工作很有帮助!"
花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志雄认为"执行工作就是要快,快速执行的做法很好,对降低执行信访率,提高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程度有积极意义。"
廉政建设 让警示教育内外兼"固"――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系列报道之三
新华路是广州市花都区的闹市中心,这里车水马龙,商贾云集。花都区法院办公楼所在的小院就处在新华路的繁华地段,可一走进大门口,立刻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身后街道上的喧闹消失了,一股静谧、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别具匠心的公共绿化、精心设计的走廊墙报、因地制宜的办公设施……每处细节都令人倍感温馨却又井然有序。
一草一木总关情,人文关怀重感召
"环境能够影响一个人的选择。人文关怀可是我院廉政警示教育的一大法宝",贾志生院长如是说。在当前全国法院正在全面开展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作为今年广东省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示范单位,花都法院班子大胆转换思路,提出把对干警的关心作为廉政建设工作的首要工作,以营造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法院大家庭为目标,增强干警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人人以院为家,一心一意干事业,以情系廉,以业守廉。一方面,突出以审判为中心,以一线法官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经费、补贴严格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向一线法官倾斜,以事业、关怀和感情留人。另一方面,院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少花钱,办实事",把节省的经费用在改善法庭和干警办公条件上,通过美化环境缓解工作压力。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个庭室,到处皆是满眼葱绿,生机勃勃。不少人还把自己的办公桌进行了个性化装饰,给严肃的办公室又增添了多彩的色调。"这儿可是我们的大家庭,当然得花点心思'精装修'一下啦!"去年新进法院的小刘不无自豪地对记者说。
入眼入耳入人心,廉政文化见警示
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中,花都法院不仅充分发挥了人文关怀的感召力,还大兴廉政文化之风,推出了以"一志、二课、三员、四书、五会、六进"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廉政文化和警示教育体系,目前正在广州市和广东省法院系统大力推广。"一志"指由政工纪检监察员每个工作日为所负责部门填写反映部门廉政情况的"廉政日志",以心驻"廉"。"两课"是在每年年初、年中和年末分别为全院干警上一次廉政警示教育课、政治思想教育课,以教强"廉"。"三员"指在一线庭室部门设立专职政工纪检监察员,还向社会公开聘请司法监督员、新闻媒体监督员,以督促"廉"。"四书"是党员领导干部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层干部和部门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廉政告知书》,干警与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签订《廉政保证书》,以责保"廉"。定期召开中介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辖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座谈会、当事人代表座谈会和司法监督员座谈会等"五会",搭建全方位、立体化"廉政"监督网。抓好以廉政文化与警示教育"进机关、进支部、进网络、进法庭、进办公室、进家庭"的"六进"活动,营造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浓厚氛围,使干警随时随地受到全方位的警示教育。花都法院还不断创新廉政工作载体,建立了全省基层法院首个廉政警示教育室,"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披露曾经朝夕相伴的老领导老同事锒铛入狱后的真实内心世界,使所有干警参观后产生强烈的心理共鸣,自觉增强"珍惜自由,知足常乐"、"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干事"的人生理念。
拾漏补缺开先河,制度创新促发展
在廉政建设中,花都法院尤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特别对于廉政高危的工作领域重点加强监管。"我们有三道'廉政防火墙',都是有针对性地设在'关键'区域,确保每一道都真正发挥作用!"贾志生向记者介绍说。
2007年3月以来,花都法院率先在全省成立司法委托管理科(组),统一集中管理司法委托事务,建立司法委托工作横向监管体系,筑起了一道"司法委托工作廉政防火墙"。通过设立全院监督"大台帐","一案两档"集中管理、监督。重视评估、拍卖财产的瑕疵调查,派员监督评估机构现场以防止产生投诉或竞买人利用会前空隙串标,对拍卖会等重大活动全程录像和照相,当场提交光盘附档备查。
面对群众反映多、意见大的"执行难",花都法院创建了"快速执行模式",增强执行流程监督,筑起一道"执行防火墙"。"快速执行模式"把案件按照不同类型和执结期限自动在快速执行组、普通执行组和恢复执行组之间进行流转,实现自动换员、换组执行,避免案件长期沉积在某一个组、某一个执行员手中,降低廉政风险,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执行质量。快速执行改革以来,有三成的新收案件共1224件执结期限由法定的6个月压缩为10个工作日,新收执行案件至今保持零投诉。
调解最能够达到"案结事了、息诉止争"的目标,花都法院就在"花东调解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创立司法确认新机制,为群众提供纠纷解决绿色通道,筑起"调解防火墙"。经过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及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多项调解工作,一方面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纠纷,大大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从源头上有效阻断腐败侵入。另一方面,当事人已基本清楚双方的诉求、抗辩和调解意愿,熟悉调解规则,能够有效杜绝欺骗调解等不廉行为。花都法院每年办结各类案件近9000件,一半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通过调解解决。自2007年创设"花东调解模式"以来,没有收到当事人关于调解工作的投诉。花都法院廉洁司法的形象已得到基层群众的高度认可。
"廉政之花"的辛勤浇灌结出了丰硕的果实:花都法院的信访、投诉率大幅度降低,信访案件由前三年平均每年100件左右降低到今年第一季度1件,新收执行案件至今保持零投诉纪录;今年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以来,收到的廉政投诉由之前连续两年的19宗,下降到仅1宗;2007-2008年共有9名法官和执行员向纪检监察室报告和上缴退回当事人送来的感谢金近5万元。
今年3月,广东省法院院长郑鄂到花都法院调研时指出:"'花东调解模式'及'花都快速执行模式'都体现了审判公开、执行公开,这对队伍建设很有促进作用。花都法院近6年来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就受益于此。"
(市中院 杨晓梅、马伟锋,花都法院 韩英 王冬莲)
(杨晓梅 马伟锋 韩英 王冬莲)
近日,《人民法院报》连续三天刊发了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和先进经验。现全文予以转发。
《人民法院报》编者按: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积极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扎根基层群众,创新工作机制,狠抓队伍建设,探索了许多新路子。他们先后推出了"花东调解模式"、快速执行模式、多元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一二三四五六"廉政工作模式等新举措,有效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上升。从今天起,我们将陆续刊发系列报道,全面介绍花都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和先进经验。
司法确认: 为群众提供便捷省心的服务――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系列报道之一
今年7月,刘某驾车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交警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调解,双方同意由刘某的亲属向死者亲属赔偿44万元,同时死者亲属向法院请求对刘某减轻处罚。但是对于签订这份协议,双方均有顾虑。死者的亲属担心向法院请求对刘某减轻处罚后,不能如数拿到赔偿款;刘某的亲属则担心万一赔钱后死者亲属又变卦了怎么办?
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见此情景,把双方家属带进了花都法院派驻交警中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合议庭"。仅仅一个小时以后,双方当事人就拿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目前,刘某的亲属已经向死者亲属支付了第一期死亡赔偿款20万元,民事调解书也已交给法院刑庭,作为被告人量刑的参考。
"花都模式"花开并蒂,司法确认谱写新篇
以上是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确认工作的一个剪影。
早在2007年,花都法院即以在立案大厅专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无缝"对接工作,在全省首创"花东调解模式"而备受赞誉。广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朱小丹专门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花东模式"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优势和作用,称其具有创新意义和普遍推广价值。
"在花东调解模式成功的基础上,我们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发现,当事人对非诉调解的反悔率较高,经非诉调解的纠纷依然可能进入诉讼程序,这不利于纠纷的及早化解。"花都法院院长贾志生介绍说,"如何按照王胜俊院长的要求,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尽可能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处理在诉讼之前,我们想到了法院要赋予非诉调解工作以法律强制执行力。"花都法院司法确认机制应运而生。
"只有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独特优势,才能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这是广州中院院长吴树坚一直以来牢牢把握的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把花东调解模式的"请(人民调解员)进来(诉前调解)"深化为"(人民法院)走出去(司法确认)",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构成花都区法院当前"请进来,走出去"的诉调对接新模式,调解的路子也越走越宽。
深入基层服务民生 定纷止争立竿见影
记者深入采访了解到,为了推动司法确认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花都法院在年初即与各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出台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广州市花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规定,规范司法确认案件类型、审查、效力确认、费用、工作职责等工作内容,形成了各部门合作机制。
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开展司法确认工作,花都法院直接将法庭开进了纠纷密集频发的区劳动局和区交警大队,在行政机关所在地就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司法确认、诉前调解、立案、诉讼调解以及诉讼保全等各项工作,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翻开花都法院的司法统计报表,一串串数字显示了新机制取得的突出成效:
司法服务的效率提升了。截至8月份,司法确认共解决劳动争议纠纷416件、交通事故纠纷51件。共对334件司法确认案件的356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费用近3万元,案件减免率64.85%。
调解撤诉率上来了。目前经司法确认的案件已达653件,占花都法院上半年审结民商事案件的28.08%,占上半年调解撤诉案件的51.17%。派出法庭自开展司法确认以来,结案率和调解撤诉率分别比实施前提高38.45和11.53个百分点。
群体性纠纷下去了。在司法确认的653件案件中,群体性纠纷案件377件,其中217件案件曾经到党委政府或人大信访部门上访。司法确认成为快速化解社会矛盾的又一顺畅渠道。
矛盾减压阀的作用显现了。从"花东调解"到司法确认,两年以来花都法院五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接待来访群众6325人次,处理案件2858件,息诉及法律咨询2547件,没有一件群众投诉。
花都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潘潇评价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是一项有益的尝试"。
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认为花都法院开展的司法确认"服务大局,是新的提高,可以大胆推行。"
便民利民又快又省 群众满意齐声叫好
据统计,目前653件司法确认的案件中,仅有11宗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自动履行率达到90%以上,解决标的金额2046.57万元。调解之后找法院确认,正逐步成为群众所认识和接受的低成本、高保障、高效率的化解纠纷的有效途径。
在采访刘某交通赔偿案件中,负责事故处理的警官对记者深有感触地说"以往很多时候,双方都担心协议落实不了,最终还是选择到法院解决,我们之前调解的心血基本上就白费了。现在好了,事故双方的调解积极性明显提高,我们的工作也更有成效了。"
"这样的速度,这样的效果,在实行司法确认之前是不可想象的。"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富杰向记者表示,"就以交通肇事为例,很多当事人双方最初的协议都会因为事件之外很多复杂的原因,包括感情因素和面子问题等被作废。而交警队里的合议庭,则在最早的时间把双方基于事故本身而形成的最'单纯'的协议固定下来,避免了很多潜在问题的发生。"
"我以为老板跑了,我们的工资就追不回来了,现在可好了,不但追回了我们的工资,还不用打官司了,真快!同志,你们这个叫司法确认的东西,真好!"这是几天前,花都狮岭镇的87名工人因30多万元工资款与老板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司法确认化解后,工人代表江军眼含泪花对法官道出的肺腑之言。
快执模式 让公正第一时间到达――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系列报道之二
"对您们这样的父母官、救命恩人,我们将铭记在心,子孙代代相传,您们是挽救我们一家生活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最大亲人"。16岁的广西青年小罗因家境贫寒在建筑工地打工糊口,谁知从三楼脚手架坠下,跌成双腿瘫痪,工伤赔偿纠纷经过仲裁、一、二审才得以生效,两年治疗让整个家庭一贫如洗,债台高筑,还被医院起诉欠医疗费。抱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小罗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罗的案子由执行法官通过快速执行程序,与被执行人斗志斗勇,在10天内就执结25万元赔偿款,小罗专门致信感谢执行法官。
在另一宗工伤赔偿案件中,花都法院三天时间就为申请人执行到33万元救命款,申请人的代理律师由衷地说,"非常感谢花都法院,我接触的案子里面,从来也没有试过十天之内就收到钱的,真的没试过。"
迎难而上,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在法院一般的执行程序中,执行员掌控整个案件执行流程,执行员受"先易后难"和"喜新(案)厌旧(案)"的心理影响,容易产生案件堆积,时间越长,执行难度越大,信访投诉随之增加,旧案增多又反过来影响新案执行,最终导致执行案件"效率低,信访投诉率高,到位率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发生。如何化解执行难?广州两级法院一直在思考。2008年3月,花都区政协委员的一份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建议,引起院长贾志生的高度重视,如闪电划破夜空,闻过思变,花都法院迅速启动执行工作改革----"快速执行模式"的思路逐渐清晰,广州中院对这一执行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悉心指导,并随即在两级法院推广。快速执行模式在去年延续至今的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发挥了显著成效。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评价快速执行经验"非常积极而有意义,是一个切切实实解决执行难的好方法,希望认真总结经验"。
快字当头 三分之一的案件在10个工作日执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花都快速执行模式"不是针对某一类案件采取的单一快速执行机制或快速反应机制,而是针对执行工作整体,该模式可以概括为:"一个流程、三个岗位,三点一线、流水作业"。花都法院先后在2007年、2008年将司法委托事务、执行异议裁决从执行局中分离出来后,2008年4月,对执行实施组进行功能大调整----新设快速执行组,容易的案件在快速执行组执结;增设恢复执行组,专攻中止、信访案件;其他实施组人员组成普通执行组,负责流转案件的攻坚。案件按照"快速执行、普通执行、中止执行"三种情况和执行期限在速执组、普执组和恢执组之间依次流转:不能速执的案件,流转到普通组执结,普通组不能执结而中止执行的案件,则由恢执组依职权执行或依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
花都法院的"快执模式"强调"五快",即快速传唤和接见当事人、快速组织和解、快速查询财产线索、快速控制财产、快速交付款物,力争把有条件快速执结的案件在10个工作日内执结完毕,速执组按照修订后的民诉法规定实行立即执行制度,在发出通知书的同时立即实施财产查询、查封等强制措施,从制度上杜绝了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闻风而逃的情况。
统计数字显示,快速执行机制实施仅一年多时间,花都法院就通过快速机制结案1224宗,执结标的金额3313.45万元,占新收执行案件的32.89%,也就是说有近三成的案件原本法律规定要6个月内审结现在压缩为10个工作日就审结,此外流转案件2410件,快速查控财产612件(房屋、汽车或存款)。
以快解难 让群众期盼的公正第一时间到达
"在'快执模式'基础上,我院还从整体上对执行工作进行改革,从源头上抓快速执行,中间抓快速变现财产,后续抓中止和信访投诉,群众满意,执行工作也实现了科学发展。"说起执行工作的变化,院长贾志生如数家珍。
记者采访花都法院执行局局长江锦泉获悉,目前花都法院执行工作的长效监督机制已经建立,一是执行案件快慢分流程序和审批权限逐步规范,局领导、合议庭、执行员审批权限相互交叉,相互监督;二是引入纪检监察机制,通过邀请纪检监督员参加局务会、监督执行现场等手段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实时监督;三是实行执行工作每周信访联系、通报和即时答复制度。"在花都,执行局局长每周都要到区委信访办、区人大信访办了解投诉和通报执行情况,并且即时答复,及时息访,我们就是要尽最大努力让群众觉得执行不再难,坚决地将执行信访投诉问题压下来。"
记者欣喜地看到,"快执模式"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花都法院的"执行难"已经得到初步化解,今年以来,执行和解率呈现出跳跃式增长,前七个月共执行和解结案158件,比去年提高了足足一倍。同时,信访、投诉率大幅度降低,信访案件由前三年平均每年100件左右,降低到今年第二季度1件,并首次实现新收执行案件零投诉,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有了攻克执行难的利器,花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更有了底气,一举将倒查时间主动延伸到1986年,举全院之力在短短一周内过滤案件11457宗,筛选出1094件有可能执行的中止案件,并由恢复执行组在今年4月全部执结,化解了大量陈年信访纠纷,并促进了执行案件的分类、科学管理,建立了有效防止案件堆积和清理执行中止案件的长效机制。
"花都快执模式"的显著成效获得了广州市、区两级党委的高度评价,在广东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和"执行治理年"工作会议上专门作了经验介绍和推广,"花都快执模式"是继"花东调解模式"后广州市和广东省法院工作的又一品牌。
广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容小梨评价快速执行"很好!很有必要,对执行工作很有帮助!"
花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志雄认为"执行工作就是要快,快速执行的做法很好,对降低执行信访率,提高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程度有积极意义。"
廉政建设 让警示教育内外兼"固"――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系列报道之三
新华路是广州市花都区的闹市中心,这里车水马龙,商贾云集。花都区法院办公楼所在的小院就处在新华路的繁华地段,可一走进大门口,立刻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身后街道上的喧闹消失了,一股静谧、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别具匠心的公共绿化、精心设计的走廊墙报、因地制宜的办公设施……每处细节都令人倍感温馨却又井然有序。
一草一木总关情,人文关怀重感召
"环境能够影响一个人的选择。人文关怀可是我院廉政警示教育的一大法宝",贾志生院长如是说。在当前全国法院正在全面开展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作为今年广东省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示范单位,花都法院班子大胆转换思路,提出把对干警的关心作为廉政建设工作的首要工作,以营造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法院大家庭为目标,增强干警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人人以院为家,一心一意干事业,以情系廉,以业守廉。一方面,突出以审判为中心,以一线法官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经费、补贴严格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向一线法官倾斜,以事业、关怀和感情留人。另一方面,院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少花钱,办实事",把节省的经费用在改善法庭和干警办公条件上,通过美化环境缓解工作压力。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个庭室,到处皆是满眼葱绿,生机勃勃。不少人还把自己的办公桌进行了个性化装饰,给严肃的办公室又增添了多彩的色调。"这儿可是我们的大家庭,当然得花点心思'精装修'一下啦!"去年新进法院的小刘不无自豪地对记者说。
入眼入耳入人心,廉政文化见警示
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中,花都法院不仅充分发挥了人文关怀的感召力,还大兴廉政文化之风,推出了以"一志、二课、三员、四书、五会、六进"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廉政文化和警示教育体系,目前正在广州市和广东省法院系统大力推广。"一志"指由政工纪检监察员每个工作日为所负责部门填写反映部门廉政情况的"廉政日志",以心驻"廉"。"两课"是在每年年初、年中和年末分别为全院干警上一次廉政警示教育课、政治思想教育课,以教强"廉"。"三员"指在一线庭室部门设立专职政工纪检监察员,还向社会公开聘请司法监督员、新闻媒体监督员,以督促"廉"。"四书"是党员领导干部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层干部和部门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廉政告知书》,干警与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签订《廉政保证书》,以责保"廉"。定期召开中介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辖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座谈会、当事人代表座谈会和司法监督员座谈会等"五会",搭建全方位、立体化"廉政"监督网。抓好以廉政文化与警示教育"进机关、进支部、进网络、进法庭、进办公室、进家庭"的"六进"活动,营造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浓厚氛围,使干警随时随地受到全方位的警示教育。花都法院还不断创新廉政工作载体,建立了全省基层法院首个廉政警示教育室,"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披露曾经朝夕相伴的老领导老同事锒铛入狱后的真实内心世界,使所有干警参观后产生强烈的心理共鸣,自觉增强"珍惜自由,知足常乐"、"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干事"的人生理念。
拾漏补缺开先河,制度创新促发展
在廉政建设中,花都法院尤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特别对于廉政高危的工作领域重点加强监管。"我们有三道'廉政防火墙',都是有针对性地设在'关键'区域,确保每一道都真正发挥作用!"贾志生向记者介绍说。
2007年3月以来,花都法院率先在全省成立司法委托管理科(组),统一集中管理司法委托事务,建立司法委托工作横向监管体系,筑起了一道"司法委托工作廉政防火墙"。通过设立全院监督"大台帐","一案两档"集中管理、监督。重视评估、拍卖财产的瑕疵调查,派员监督评估机构现场以防止产生投诉或竞买人利用会前空隙串标,对拍卖会等重大活动全程录像和照相,当场提交光盘附档备查。
面对群众反映多、意见大的"执行难",花都法院创建了"快速执行模式",增强执行流程监督,筑起一道"执行防火墙"。"快速执行模式"把案件按照不同类型和执结期限自动在快速执行组、普通执行组和恢复执行组之间进行流转,实现自动换员、换组执行,避免案件长期沉积在某一个组、某一个执行员手中,降低廉政风险,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执行质量。快速执行改革以来,有三成的新收案件共1224件执结期限由法定的6个月压缩为10个工作日,新收执行案件至今保持零投诉。
调解最能够达到"案结事了、息诉止争"的目标,花都法院就在"花东调解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创立司法确认新机制,为群众提供纠纷解决绿色通道,筑起"调解防火墙"。经过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及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多项调解工作,一方面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纠纷,大大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从源头上有效阻断腐败侵入。另一方面,当事人已基本清楚双方的诉求、抗辩和调解意愿,熟悉调解规则,能够有效杜绝欺骗调解等不廉行为。花都法院每年办结各类案件近9000件,一半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通过调解解决。自2007年创设"花东调解模式"以来,没有收到当事人关于调解工作的投诉。花都法院廉洁司法的形象已得到基层群众的高度认可。
"廉政之花"的辛勤浇灌结出了丰硕的果实:花都法院的信访、投诉率大幅度降低,信访案件由前三年平均每年100件左右降低到今年第一季度1件,新收执行案件至今保持零投诉纪录;今年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以来,收到的廉政投诉由之前连续两年的19宗,下降到仅1宗;2007-2008年共有9名法官和执行员向纪检监察室报告和上缴退回当事人送来的感谢金近5万元。
今年3月,广东省法院院长郑鄂到花都法院调研时指出:"'花东调解模式'及'花都快速执行模式'都体现了审判公开、执行公开,这对队伍建设很有促进作用。花都法院近6年来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就受益于此。"
(市中院 杨晓梅、马伟锋,花都法院 韩英 王冬莲)
(杨晓梅 马伟锋 韩英 王冬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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