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法院提高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12-09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一是做足指导律师庭前阅卷、取证工作。依法批准辩护律师庭前查阅、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对于律师限于客观条件无法收集的证据,提示其可于庭前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二是做足公诉机关证据补充工作。针对辩护人提出的需要收集、调取的证据及案情的实际需要,建议公诉机关在庭前做足证据补强及相关事实的查证工作,争取做到一次庭审便能查明全案事实。三是做足法官庭前阅卷审查工作。法官要做到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把握争议焦点。通过以上措施,实现庭审中举证过程简洁顺畅,辩论过程焦点集中,合议过程清晰高效,当庭宣判率不断提高。1-11月,该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78件,当庭宣判841件,当庭宣判率78.01%,较去年同期上升14.01个百分点。 (越秀法院 袁丽思、林旭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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