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统一商事裁判尺度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0-02-02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一是以系列案件为重点,确保同案同判。自2008年以来逐步确立对系列案件归口管理原则,对系列案件指定由同一个法院管辖,对新型系列案件审判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确立案件处理原则。二是加强调研力度,出台审判指导意见。组成调研组分赴基层法院调研,深入研究具有代表性的审理问题,经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会议讨论后,出台《民商事审判统一裁判尺度讨论会纪要》,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三是重视向省法院的汇报请示,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建议。市中院2009年二审商事案件改判率比2008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比2007下降了8.27个百分点。 (市中院民二庭 唐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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