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密切关注金融市场变化努力发挥司法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发布时间:2010-02-11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一是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与交流,主动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司法实践中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如针对保险公司拟定的格式保险合同存在问题,向保监会发出司法建议,推动保险公司及时整改,促进保险行业诚信建设;针对银行纠纷案件大幅增加的情况,向银监会发出司法建议,推动银行完善系统规范操作,保护储户的资金安全;针对信用卡纠纷增长164.62%的情况,向银行发出规范信用卡办理的建议。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在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努力寻找利益的平衡点。2009年共审结商事案件3128件,其中金融类案件调撤率达40%。三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案例宣传等形式,增强广大市民金融法制意识。 (市中院民二庭 唐佩莹)
![]() |
【打印】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