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法院发挥司法职能积极服务"三旧"改造工作
【发布时间:2010-02-25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一是领会精神,提高认识。组织学习《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及时把握"三旧"改造工作新要求。二是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先后前往文冲街道及横沙社区了解"三旧"改造工作模式及改造工作进度,重点调研"三旧"用地上的宅基地房屋合建、集体物业出租、集体土地出让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三是分析形势,加强应对。将"三旧"改造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归纳汇总,研究制定处理意见,统一裁判尺度。四是妥善处理,注重效果。快审快结涉"三旧"改造案件,注重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的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黄埔法院 段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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