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民四庭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外商事案件审理全程2009年调解撤诉率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
【发布时间:2010-02-25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市中院民四庭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程,根据案情分别采取上门调解、召开调解听证会、邀请当事人的亲友参与调解等多种调解工作方式或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式。2009年已审结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32.8%,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调解了广州市德秦贸易有限公司与多个小业主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列纠纷案,多家金融机构的涉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加坡西氏医药服务有限公司的产品责任纠纷案等大要案。 (市中院民四庭 徐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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