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完善基层考核机制凸显三个亮点
【发布时间:2010-02-25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一是突出实地考查。组成12个考核小组,分赴全市12个基层法院进行考核,内容包括领导领导班子建设、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院管理等各方面情况。二是突出民意考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当事人代表座谈,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被考核法院副科级以上干部投票,对领导班子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测评,现场计票并反馈结果;随机抽取8名领导、中层干部、普通干警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法院整体工作情况。三是突出机关走访。市中院领导带队主动走访被考核法院所在地的人大、纪委、政法委,发放征求意见表,现场听取对被考核单位的评述及相关意见建议。 (市中院组织处 周焕然 办公室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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