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法院四项措施打造"阳光执行"工程
【发布时间:2010-03-04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一是执行信息公开,公布执行案件收费标准,告知执行法官联系方式,告知案件信息查询方法,并随案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二是执行日志公开,建立执行法官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每个案件的执行日程、执行措施、执行方式,当事人可通过网络查询。三是执行进度公开,每月制作并发布执行情况统计报表,对各执行实施组月结案数、未结案数、执结率、执行到位情况等数据进行全面统计。四是执行联络公开,实施执行接待日制度。 (南沙法院 朱海涛)
![]() |
【打印】 |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