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院文化建文化法院
【发布时间:2010-03-29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3月26日上午,广州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卢铁峰等9名政协委员,广州市美术中学校长徐治乐等10名广州市人大代表应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邀请,视察了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萝岗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和赞许。
据陪同视察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树坚院长介绍,这是广州市法院推行"阳光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更多地了解基层法院的工作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近期还将安排代表和委员们视察广州市的花都区法院和从化市法院。
即将落成使用的萝岗区法院新审判大楼,既遵循当代审判规律,又借鉴岭南建筑风格,营造出浓厚的法院文化。从外观看。大楼造型在整体上构成了"山",表明人民法院执法如山;门口的骑楼设计,既传承了独特的岭南建筑风格,又能为群众遮风挡雨,紧张的情绪有舒缓的空间,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楼顶外方内圆,方为依法办事,圆为社会效果,二者共同昭示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内圆以12根罗马柱撑起一个透光穹顶,契合了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精神,透光穹顶弘扬了阳光司法的理念;楼面以藏蓝色和白色相间,表明法院断案是非分明。从法庭内部看。以家的理念设计,婚姻案件调解室色彩柔美,情调温馨,"想离婚的人到这里都不想离";墙挂卡通画、桌放布娃娃,少年调解室充满关爱,充满童趣。我们还追求刑事审庭体现威严,民事审判庭体现平等,行政审判庭体现和谐,少年审判庭体现关爱。通过灯光、摆件、造型等元素变化,尽显个性之美。
萝岗法院的文化之美不单体现在建筑当中,更体现在法院的制度设计和管理当中,据萝岗区法院院长叶三方介绍,该院是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家获得英国标准协会(BSI)审核通过兼容管理体系(即整合管理体系,简称IMS)认证的法院。
IMS包括三项内容,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先进的国际管理标准覆盖的领域各不相同:质量管理体系是从质量层面规范审判工作流程,有效地对司法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控制,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环境管理体系是从改善工作环境层面,将社会环境改善与法院司法环境的改善联系起来,强化法院的社会责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则是从以人为本的层面控制司法活动中的不利因素,减少执法风险,最大限度地确保司法活动良性运行。叶三方院长告诉记者,萝岗区内世界级大公司有近500家,在建立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法院要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司法质量、优化执法环境、关注健康安全。
在视察中,记者还特别留意到在萝岗法院的各个法庭中都设有记者旁听席。据随同的萝岗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法院审判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萝岗法院将全院所有审判法庭旁听席的右侧第一排设为记者席,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优先保证记者庭审现场的旁听席位,并采取简化记者旁听证的发放、为记者采访诉讼参与人提供便利、为记者旁听后的新闻报道活动提供相关资料等多项措施为记者旁听案件提供便利。
(中院研究室、萝岗法院研究室)
附:
广州市萝岗区法院
引入先进管理体系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家获得IMS质量认证
2006年1月11日,广州市萝岗区法院成为全国法院系统首家获英国标准协会(BSI)审核通过兼容管理体系(即整合管理体系简称IMS)认证的法院,英国标准协会亚洲区总裁李德勤先生于当天上午到萝岗区法院颁发认证证书。
IMS包括三项内容,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从质方面规范业务工作流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从环境层面提高环境意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从职业健康层面体现人文关怀理念)。
萝岗区是广州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区世界级大公司有近500家,在建立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法院要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司法质量、优化执法环境、关注健康安全。萝岗法院于去年正式引入的三标兼容管理体系并试运行,短短四个月时间已初见成效,萝岗法院共有工作人员57名,2005年全年结案8394件,结案率达97。17%,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64%,人均消耗电比2004年下降2%,司法服务质量综合满意率达99。33%。事实说明,萝岗法院引入三标管理体系在规范法院管理、优化司法环境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三标体系在萝岗法院所营造的良好的司法环境,将为广州市萝岗区招商引资增加竞争力,为已落户的中外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为萝岗区寻设和谐社会做出有益的贡献。
萝岗法院在审判法庭旁听席中首设记者席
并采取四项措施为记者提供便利
萝岗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为记者旁听案件提供便利:一是简化记者旁听证的发放。新闻媒体主动向法院申请旁听时,只需向法院出具书面介绍信并提交书面申请,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无其他正当理由都可向记者发放旁听证。二是主动邀请记者参与旁听。法院经过调研拟设一份新闻媒体名单,挑选出一批社会影响力较大、新闻报道相对客观真实、有责任感的新闻媒体,当遇到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时,法院主动发函邀请名单上的新闻媒体参加旁听,记者凭邀请函和记者证就可参加旁听。三是为记者采访诉讼参与人提供便利。记者可在进入庭审现场旁听前或在申请旁听时一并向法院提出采访诉讼参与人的请求,法院可安排专门的会议室供记者使用,并为其和诉讼参与人提供茶水饮料等。四是为记者旁听后的新闻报道活动提供相关资料。有新闻媒体参与旁听的案件,法院可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及情况说明客观陈述案件相关事实。新闻媒体要求法院提供其他资料的,法院可为其提供裁判文书复印件、庭审笔录等可公开的文件资料。
据陪同视察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树坚院长介绍,这是广州市法院推行"阳光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更多地了解基层法院的工作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近期还将安排代表和委员们视察广州市的花都区法院和从化市法院。
即将落成使用的萝岗区法院新审判大楼,既遵循当代审判规律,又借鉴岭南建筑风格,营造出浓厚的法院文化。从外观看。大楼造型在整体上构成了"山",表明人民法院执法如山;门口的骑楼设计,既传承了独特的岭南建筑风格,又能为群众遮风挡雨,紧张的情绪有舒缓的空间,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楼顶外方内圆,方为依法办事,圆为社会效果,二者共同昭示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内圆以12根罗马柱撑起一个透光穹顶,契合了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精神,透光穹顶弘扬了阳光司法的理念;楼面以藏蓝色和白色相间,表明法院断案是非分明。从法庭内部看。以家的理念设计,婚姻案件调解室色彩柔美,情调温馨,"想离婚的人到这里都不想离";墙挂卡通画、桌放布娃娃,少年调解室充满关爱,充满童趣。我们还追求刑事审庭体现威严,民事审判庭体现平等,行政审判庭体现和谐,少年审判庭体现关爱。通过灯光、摆件、造型等元素变化,尽显个性之美。
萝岗法院的文化之美不单体现在建筑当中,更体现在法院的制度设计和管理当中,据萝岗区法院院长叶三方介绍,该院是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家获得英国标准协会(BSI)审核通过兼容管理体系(即整合管理体系,简称IMS)认证的法院。
IMS包括三项内容,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先进的国际管理标准覆盖的领域各不相同:质量管理体系是从质量层面规范审判工作流程,有效地对司法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控制,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环境管理体系是从改善工作环境层面,将社会环境改善与法院司法环境的改善联系起来,强化法院的社会责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则是从以人为本的层面控制司法活动中的不利因素,减少执法风险,最大限度地确保司法活动良性运行。叶三方院长告诉记者,萝岗区内世界级大公司有近500家,在建立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法院要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司法质量、优化执法环境、关注健康安全。
在视察中,记者还特别留意到在萝岗法院的各个法庭中都设有记者旁听席。据随同的萝岗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法院审判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萝岗法院将全院所有审判法庭旁听席的右侧第一排设为记者席,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优先保证记者庭审现场的旁听席位,并采取简化记者旁听证的发放、为记者采访诉讼参与人提供便利、为记者旁听后的新闻报道活动提供相关资料等多项措施为记者旁听案件提供便利。
(中院研究室、萝岗法院研究室)
附:
广州市萝岗区法院
引入先进管理体系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家获得IMS质量认证
2006年1月11日,广州市萝岗区法院成为全国法院系统首家获英国标准协会(BSI)审核通过兼容管理体系(即整合管理体系简称IMS)认证的法院,英国标准协会亚洲区总裁李德勤先生于当天上午到萝岗区法院颁发认证证书。
IMS包括三项内容,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从质方面规范业务工作流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从环境层面提高环境意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从职业健康层面体现人文关怀理念)。
萝岗区是广州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区世界级大公司有近500家,在建立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法院要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司法质量、优化执法环境、关注健康安全。萝岗法院于去年正式引入的三标兼容管理体系并试运行,短短四个月时间已初见成效,萝岗法院共有工作人员57名,2005年全年结案8394件,结案率达97。17%,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64%,人均消耗电比2004年下降2%,司法服务质量综合满意率达99。33%。事实说明,萝岗法院引入三标管理体系在规范法院管理、优化司法环境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三标体系在萝岗法院所营造的良好的司法环境,将为广州市萝岗区招商引资增加竞争力,为已落户的中外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为萝岗区寻设和谐社会做出有益的贡献。
萝岗法院在审判法庭旁听席中首设记者席
并采取四项措施为记者提供便利
萝岗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为记者旁听案件提供便利:一是简化记者旁听证的发放。新闻媒体主动向法院申请旁听时,只需向法院出具书面介绍信并提交书面申请,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无其他正当理由都可向记者发放旁听证。二是主动邀请记者参与旁听。法院经过调研拟设一份新闻媒体名单,挑选出一批社会影响力较大、新闻报道相对客观真实、有责任感的新闻媒体,当遇到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时,法院主动发函邀请名单上的新闻媒体参加旁听,记者凭邀请函和记者证就可参加旁听。三是为记者采访诉讼参与人提供便利。记者可在进入庭审现场旁听前或在申请旁听时一并向法院提出采访诉讼参与人的请求,法院可安排专门的会议室供记者使用,并为其和诉讼参与人提供茶水饮料等。四是为记者旁听后的新闻报道活动提供相关资料。有新闻媒体参与旁听的案件,法院可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及情况说明客观陈述案件相关事实。新闻媒体要求法院提供其他资料的,法院可为其提供裁判文书复印件、庭审笔录等可公开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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