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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行政庭庭长肖志雄荣获“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0-11-05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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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行政庭庭长肖志雄同志荣获中共广东省委颁发的"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肖志雄同志担任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以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司法职业准则,树立科学司法理念,尊重司法规律,全面熟练掌握各项行政审判业务,带领市中院行政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了大批行政争议,为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尊严,推动依法行政,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市中院行政庭 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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