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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客户端】6·26禁毒日 | 查污水追毒源!广州法院公开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3-06-27 15:32:15】 【稿件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作者:贺林平 谢君源 毛榕谦】 【关闭】

  今天(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广州市中院和六家基层法院对9件毒品案件依法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通报显示,广州法院受理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自2016年以来已实现连续七年下降。


 


  在广州中院今天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黄某生伙同他人制毒,他们用于制毒的住所被警方搜出净重为344.381千克的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液体。审理查明,2020年5月起,黄某生受同案人黄某文(已判刑)指使,与黄某文、同案人黄某朋(已判刑)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主要成分)牟利。具体由黄某文出资,在广东茂名购买制毒原材料和制毒工具后,指挥黄某朋与黄某生运至其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的住处之后,三人在该住处共同实施制毒活动。
  该案审理法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廖秋平介绍,公安机关前期通过居民楼化粪池的污水样本进行检测,发现甲基苯丙胺成分;后顺藤摸瓜侦察到该住处及嫌疑人。“被告人黄某生伙同同案人……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一审判决中,广州中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黄某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通报,2022年以来,广州两级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25件704人,审结383件620人,其中一审案件320件516人。在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共计201人,占全部被判处刑罚毒品犯罪被告人的 38.95%。在加大刑罚处罚力度的同时,加强财产刑的适用,共判处没收财产204万元、罚金457.75万元,判处追缴违法所得35.4万元,对59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通报介绍,广州地区毒品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自2016年以来,广州法院受理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连续七年下降。2022年,较2021年同比下降53.11%,较2020年下降83.17%。今年以来,广州法院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比2022年同期下降61.54%。以上数据说明,广州的禁毒工作成效明显。
  毒品犯罪类型主要以贩卖毒品犯罪为主。从2022年以来审结的毒品犯罪案由来看,排在前三位的仍是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及运输毒品。其中贩卖毒品的犯罪案件为254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79.38%。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和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为34件和26件,分别占毒品案件的10.63%、8.13%。
  毒品犯罪分子仍以文化程度较低的青壮年男性为主。2022年以来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中,20到30岁的占比31.80%,30到40岁的占比35.77%,两者总共占比67.57%,可见青壮年仍是毒品犯罪主要群体。在全部被告人中,男性被告人占91.63%。初中以下学历占比74.27%,个别案件中也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高学历被告人。
  犯罪网络化程度明显。2022年以来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有142件涉及网络联络和支付交易,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4.38%。有39件利用物流实施运输和贩卖毒品,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12.19%。“互联网+物流邮寄+线上支付”是当前毒品交易的主要方式。此外,随着境内对制造毒品犯罪的不断打击,还出现毒品通过物流,由境外流入境内的情况,这类案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左右。
  新型毒品案件呈扩散发展态势。在2022年以来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涉新型毒品的案件有92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28.75%。新型毒品包括合成大麻素、大麻酚、咪达唑仑、阿普唑仑等,其中,涉及合成大麻素的犯罪案件最多。新型毒品犯罪蔓延的态势应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虽然禁毒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毒品犯罪案件持续下降,但新形势下仍面临着新的问题,禁毒工作任重道远!”吴筱萍表示,广州法院始终将惩治毒品犯罪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的总基调;成立工作专班,挂牌督办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同时,充分利用公开开庭、法官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毒品危害,讲好禁毒故事。
  据悉,针对新型毒品迷惑性强、危害性大、普通群众及青少年难以识别的特点,去年以来,广州法院通过官微发布多件贩卖“上头电子烟”、“催情水”等新型毒品典型案例,警示更多的社会公众认识新型毒品的危害。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法院将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整改,着力织密禁毒的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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