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中、英、葡三语发布广州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白皮书暨典型案例,重点梳理2017-2021年期间广州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案件基本情况、重要举措及十大典型案例,为中外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司法指引,为跨境市场交易行为明确规则,为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广州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构建公正高效涉外审判机制,形成以“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为特征的专业化涉外审判格局。2017年10月11日,广州市法院成立全国首个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由长期从事民商事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
2019年1月1日起,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广州地区标的额在人民币 2000 万元以下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调整为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实现涉外民商事审判由“全科大夫”向“专科专家”转变。
2021年,南沙自贸区法院入驻南沙“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挂牌成立涉外和商事审判中心,发挥法律服务集聚区主力军作用。
在南沙自贸区法院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广州法院上线“域外法查明通”平台,汇集全国40多家法院的331个域外法查明案例、3万余部域外法律法规和近7万份涉外裁判文书,实现域外法“一站式”查明。
借助科技力量提供更高质量跨境诉讼服务,广州市法院全国首创“AOL授权见证通”平台,将域外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方式由线下拓展至线上,切实解决域外当事人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繁琐、成本高昂的问题,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目前,该平台已为三千余名域外当事人在线办理委托见证手续,极大便利域外当事人在内地诉讼。广州法院建成AOL全业务线上办理体系,可以全时全域为域外当事人提供在线立案、在线阅卷、在线质证、在线退费等服务。
白皮书还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介绍了布兰特伍德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该案是我国首个涉及执行境外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作出裁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审查案例,被业界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入选最高法院第三批涉“一带一路”典型案例。
在山西煤炭公司与广东德润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案中,针对涉及多个主体之间的多重法律关系,精准定位应予适用的准据法,在认定公司人格混同方面区分不同混同情形,分别适用新加坡法律和我国法律,对同类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案件特点:
结案方式多元 调撤率高达33.66%
白皮书介绍,广州法院审理的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主要呈现六大特点:
1.案件数量总体平稳,收、结比例保持均衡
共新收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1137件,收案标的总额49.2亿元;结案1122件,结案标的总额48.6亿元;收结比达98.68%,收、结比例保持均衡。
2.案件质效稳步提升,审判运行态势良好
审结的一审案件共915件,仅41件案件改判、发回重审,占审结的一审案件比重仅4.48%,案件质量整体良好。
从审理周期来看,一审、二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38天,2019年后审理周期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二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112天,审判效率稳步提升。
3.结案方式呈现多元,调解撤诉比例较高
在审结的915件一审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100件、撤诉方式结案208件,调撤率高达33.66%。在调撤案件中,涉案标的总额达18.36亿元,合计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148.83万元;平均审理天数131天,相较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55天,节约当事人纠纷化解时间接近一半。
4.纠纷类型纷繁多样,案件审理难度增大
案件类型既包括国际货物买卖、投资合作等贸易投资类纠纷,又包括金融借款、信用证、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金融商事纠纷案件,还包括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类型,案由多达113种。
5.司法服务辐射全球,涉诉国家亚洲量多
案件当事人涉及84个国家,覆盖亚洲、非洲、欧洲、南美洲、大洋洲和北美洲共六大洲,主体地域分布广泛。其中涉亚洲当事人的案件数位居六大洲的首位,占审理案件总数的63.69%。
6.积极参与司法协助,支持仲裁国际化发展
五年来,广州法院累计办理协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院司法送达案件28件,承认和执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院民事判决9件。同时,审结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共12件,均对仲裁作出肯定性评价,展现出广州开放、包容的司法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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