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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制造噪声报复他人 左邻右舍不胜其烦
【发布时间:2022-04-17 16:10:14】 【稿件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 通讯员 张雅慧 傅远泓】 【关闭】

 

  在4月16日世界噪音日来临之际,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出全省首份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保障疫情期间的居家学习生活安宁。4月15日上午,李先生在现场签收民事裁定书及禁止令,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除录音播放设备,删除“荒山野鬼”录音文件,并承诺不会再制造噪声扰民。
  
  古怪声音扰民遭投诉
  
  王先生一家自2018年12月起,发现其居住的302房中有古怪的吼叫声,内容为“荒山野鬼”,该声音每天8时45分至12时、15时30分至22时不间断重复。
  经调查,前述声音来自102房,制造噪声是102房李先生与其他邻居产生纠纷引起。噪声引发周围居民投诉,街道办和居委会等多次主持调解,但由于噪声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李先生参与调解后仍继续播放。
  受新冠疫情影响,广州市全市中小学自4月11日起暂停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王先生的女儿现为小学生,需居家线上学习,噪声严重影响学习效果。无奈之下,王先生于13日向海珠区法院提交诉前禁止令申请,要求李先生停止制造噪声。
  收到申请后,经办法官董广绪前往现场调查,发现102房现无人居住。经办法官试图联系李先生,但无法取得联系。
  经海珠区生态环境局监测,该声音在申请人302房内为36分贝,但可清晰听到;在202房内为46分贝;在101房内为57分贝。由于该噪声并未达到噪声限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标准,故相关执法部门无法予以处罚。
  海珠区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噪声已严重影响王先生及其家人的宁静生活及小孩学习,如不及时制止,将使王先生及其家人宁静生活的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据此,海珠区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于14日作出裁定支持了王先生的禁止令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李先生不得通过播放“荒山野鬼”录音等方式制造噪声扰民。
  
  主动拆除噪声设备
  
  禁止令作出后,在经办法官不懈尝试下,终于拨通了李先生的电话。
  李先生在电话中承认噪声系其播放,并表示愿意停止制造噪声。15日上午,李先生在现场签收民事裁定书及禁止令,并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除录音播放设备,删除“荒山野鬼”录音文件,并承诺不会再制造噪声扰民。
  经办法官询问了解到,李先生称其也不想影响周围邻居,但其与101房赵先生的矛盾实在太大,赵先生在门前公共用地上搭建雨棚,严重影响了102房的通风采光。赵先生则坚持认为门前土地归其所有,其有权决定如何使用,且其搭建雨棚是因为李先生安装的摄像头对着102房大门,侵犯其隐私。
  双方僵持不下,经过街道、居委等多次调解,均无法达成协议。
  由于矛盾进一步激化,为了让赵先生难受,李先生不惜搬离102房,并在房内卫生间对着墙面安装相关装备,每天固定时间重复播放“荒山野鬼”录音。令李先生意想不到的是,赵先生听力很差,噪声没有影响到赵先生,反而殃及了其他邻居。
  了解到前述情况后,经办法官立即现场组织李先生、赵先生调解,经过法官和调解员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劝说和辨法析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李先生拆除摄像头,赵先生拆除雨棚。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董广绪提醒,在处理邻里关系时,特别是疫情期间,各方应按照团结友善、共克时艰的原则,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如果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应循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滥用私力救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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